万科檐语间供电接入工程(天津路片区****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万科檐语间供电接入工程(天津路片区) 已由 徐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
2.1.2 建设规模:电气部分:从天赋广场开闭所出线至万科檐语间电缆一回,长度约2km;物赋环网站出线至万科檐语间电缆一回,长度约1.6km。土建部分:(1)天赋广场开闭所开始,沿运河东路向东至天津路,建设3P排管,长度约600m;(2)天津路与运河东路交叉口位置起,延天津路向北建设6P排管,长度约500m;(3)天津路与运河东路交叉口位置起,延天津路向南至湘江路,建设3P排管,长度约 1km。
2.1.3 合同估算价:约 685.7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电网验收规范标准。
2.1.6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电气、土建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 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电力工程的施工。
注:1)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为准);
2)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4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信誉要求
3.5.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5.2财务要求: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至2024年间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3.5.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数字人民币、□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贰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
开户账号:****0000041389
4.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至****;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于****17时00分前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注: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6.1投标截止时间为:****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进入“工作台”参与开标签到解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7.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实行 合格制 。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书处理。
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100分):
投标报价:50分;
商务部分:10分;
技术部分:40分。
9. 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发布公告的媒介: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9.3 本次招标为重新招标,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投标,须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并且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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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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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徐州市****
联 系 人:陈子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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