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山度假区旅游设施改造一期工程-外蒲山景区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九龙山度假区旅游设施改造一期工程-外蒲山景区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10-33****-57854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平湖九龙山滨海资源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湖九龙山滨海资源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为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监督部门为平湖市****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800万元,工程概算2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70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包含桥下观景设施82.33平方米、4000平方米的绿化提升、400米栏杆改造、350米的园路改造、200平方米的室外铺装、新建50米的景观花箱、地面修补、户外休息设施及假山瀑布改造、新建景观亭一座等****室外配套照明灯光、土方造型等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湖乍浦九龙山风景区****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九龙山度假区旅游设施改造一期工程-外蒲山景区改造提升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662.7081万元****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2.4其他: /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具备(1)投标人自****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②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③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④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完成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上未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上未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资格;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个,人数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 33/1116-2015)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仅设计单位提供);
√3.19 上述条款3.13-3.17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http:****)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http:****)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2月9日10时30分,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地 址:平湖市****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电 话: ****
邮 箱: 邮 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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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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