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HBS2025-07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隆阳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0000.00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隆阳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隆阳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隆阳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含【公路】,咨询服务范围必须包含【规划咨询】。(提供备案截图)。
3.2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造价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 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方式一:请于本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即可)、④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备案截图至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保山市****点击登录查看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北城五洲支行,账号:********)并致电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保山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保山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隆阳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保山市****通过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HBS2025-078;
2.项目名称:隆阳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0000.00元;
6.最高限价:180000.00元;
7.采购需求:按照国家和省、市****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包含的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为止。
10.质量标准及要求:编制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省(市)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满足委托人要求、顺利通过审批并正式印发执行。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含【公路】,咨询服务范围必须包含【规划咨询】。(提供备案截图)。
3.2 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造价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 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