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10:00
预展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
预展时间:****~****
一、拍卖平台
在中拍平台(http:****。
二、拍卖时间
****上午10时开始拍卖。
三、拍卖标的
1. 泗洪县洪桥停车场五年期经营权,本次出租的停车场占地总面积65533平方米(含车位、绿化、管理用房等区域),其中规划机动车停车位面积15842平方米(设小型车车位250个、中型车车位9个、大型车车位32个、铰接车位160个),绿化12000平方米,围墙长945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121平方米(注:该幢建筑的其中第二层建筑面积451.6平方米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内)。起拍价99.5976万元/年。
四、预展看样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报名。
联系电话:**** ****
竞买人务必到展示现场看样,不到现场看样的,视为对标的无异议。
展示时间:**** ——****。
展示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
五、报名交保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于网拍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前(****下午5时前)报名参保。
竞买人需缴纳壹拾伍万元保证金(以款项确认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办理),保证金缴纳账户: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工商银行宿迁幸福路支行,账号:********。
买受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需在签订合同前交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成交额×3%)。
履约保证金按照首年租金的10%收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0.15%软件使用费。
六、其他事项
1.承租方须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方实地察看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出价。
4.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出租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七、特别说明
1.根据本停车场现有状况,原承租方在其经营期间内投资建设的辅助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因其不可移动属性已与场地形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添附物处置规则及“谁投资、谁受益”的产权原则,现将随同停车场经营权一并进行租赁。
经评估机构评估,上述不动产及设施评估总价为人民币柒佰陆拾陆万肆仟捌佰元整(¥7,664,800),具体明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基于物权保护要求,成交人须在签署《经营权租赁合同》前,向原承租方足额支付上述补偿款项,该支付行为视为对原承租人资产投资权益的承接。
若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支付,则自动取消承租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2.原承租方在其经营期间内投资建设的辅助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由原承租人与承租方直接办理交接手续;如辅助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产生权属纠纷由原承租人负责处理并向承租方承担责任;补偿款由承租方与原承租人直接结算;出租方对此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补偿款支付完成后,承租方即取得上述附属设施的使用权,但不得擅自拆除、损毁或随意改变布局及结构。
3.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停车场内所有配套用房、设施及装饰装修等不可移动资产(含原承租人建设的相关房屋及设施),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补偿、拆除或损毁。
承租方须保证资产完好,出租方有权委托第三方验收,损坏部分由承租方承担修复费用。
4.首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自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5.履约保证金于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出租方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如承租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补偿款或租金,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且追偿损失。
八、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拍卖) ****(委托)
公司地址:江苏省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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