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现就金华火腿产业园建设项目-火腿生产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需求:
| 标项 | 标项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 1 | 金华火腿产业园建设项目-火腿生产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
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控温控湿设备、火腿加工设备以及火腿输送提升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二次运输(含设备吊装)、装卸、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检测验收与试验检测、质保期内的维保等内容。
2.质保期要求:提供12 个月或以上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所供货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保修期超过12 个月的,则以厂家保修时间和投标承诺的质保期中较长者为准),从验收通过、交付给招标单位使用之日算起。
3.供货及安装周期: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 日历天内完成整体方案优化设计,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1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货及安装并验收合格,另调试期为20 日历天,共计240 日历天。本项目须满足整体工程进度要求。
4.质量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七)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九)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于****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就同一采购环节一次性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至2025年11月27 日16:00止(北京时间)。
3.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500元/份(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 月28 日9:30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地址:金华市****
八、开标时间:2025年11 月28 日9:30时。
九、开标地址:金华市****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 元整(¥:200000 .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方式:由投标人将查询网页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三、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四、项目咨询及质疑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15869281274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方鸿燕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孟雯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轨道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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