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桥弄新村西侧(海曙区HS14-01-3e-02地块)二期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4-33****-83736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00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3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950平方米,功能提升面积约8950平方米。包含1#楼和2#楼,其中1#楼共5层,设置受理大厅、办公室、餐厅、会商室、备勤室、公共卫生间等功能提升改造;2#楼共6层,设置指挥中心、工作区、备勤室、文化活动室、运动场馆、公共卫生间等功能提升改造;,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招标范围:宁波市海曙区桥弄新村西侧(海曙区HS14-01-3e-02地块)二期项目施工及保修期服务,智能化主要包括①建筑设备管理系统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③智能卡应用系统、④计算机网络系统⑤综合布线系统⑥广播系统(公共广播系统)⑦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⑧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应用系统⑨大屏幕显示系统⑩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⑾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⑿视频会议系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2.3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方负责委派。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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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波市****
联 系 人:孙春鑫、任倩、王效东
电 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