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永康市大溪塘流域排水防涝治理提升工程——大溪塘流域防洪排涝配套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康市****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行政监督部门为永康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概算16650.7万元,其中一标段建安工程造价3970.64万元。建设规模:一标段:(1)水系连通渠:白云溪泄洪渠长度约785.8m。六号路泄洪渠长度约513.7m。五金大道泄洪渠河道清淤3145.9m³。五金大道至西塔路泄联通渠长524m。生态修复14015平方米。(2)大黄塘水库面积约2.3万方,坝顶长度80.0米,坝顶宽度4.0米,水库生态护岸长约385米。防汛管理用房及公共厕所面积约232平方米。生态修复面积约21270平方米。巡防步道及观测平台约3589平方米。防汛物资堆放场地765平方米。(3)龙里水库改造提升:生态护岸长度780.1米,生态绿化修复面积约10822平方米。本项目水库清淤淤泥总挖方量约为13万方,其中淤泥3.57万方。
建设地点: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南起白云山水库,途径白云溪水系,北至大溪塘水库。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具体包括工程规划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完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服务,办理配套设施确认等。
1)具体包括:①设计方面包含初步设计的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设计的内容;②施工方面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的所有内容;③包括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保管、检测、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________元。
2.3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4其他:
设计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施工要求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 - 2008)的规定(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条件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
3.1.1施工资质:
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要求中任意一条
-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②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③具有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
3.1.3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 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人员担任。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1)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施工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要求的承诺书或公示网页截图。
(4)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成员须提供投标人单位____年____月的社会参保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为准,参保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非独立法人分公司或非独立法人子公司名称)须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4.4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电话:****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投标人的相关纸质资料递交采用以下方式递交:采用现场方式递交。
地 址:金华市****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其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行政监督部门:
永康市水务局 电话:****
7、公证机构:
浙江省永康市公证处 电话:****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 ||
|---|---|---|---|
| 办公地址: 永康市**** | 办公地址: 永康市会展中心办公楼7楼6708 | ||
| 联系人: 施文胜 | 联系电话:0579 - **** | 联系人: 陈益辉、章思思、陈玉静 | 联系电话: ****、618269 |
| \ |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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