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信息中心机房UPS电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项目包含:提供64块电池和配套耗材。一、免维护蓄电池12V100AH 64块蓄电池技术指标1、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及便于服务和维护,蓄电池选用12V100AH密封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2、提供的蓄电池必须是免维护、性能稳定、耐用的近1个月生产批次的全新产品蓄电池。3、蓄电池容量保存率≥97%4、电压均衡性:开路:最高与最低电压差值≤100mV;浮充:进入浮充状态24h后,端电压差≤480mV5、电池间连接电压5.5I10放电条件下,△U应≤10mV。6、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98%7、防酸雾性能:蓄电池在正常浮充工作过程中应无酸雾逸出8、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的功能:开阀压力10-35kpa;闭阀压力3-30kpa;9、气密性: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10、阻燃性能:蓄电池壳、盖符合GB/T 2408-2008中的第8.3.2条FH-1(水平级)和第9.3.2FV-0(垂直级)的要求。11、封口剂性能:环境温度-30°C~+65°C之间,封口剂应无裂纹与溢流现象。12、低温敏感性:10h率容量应≥0.9C10,外观应无破裂、过度膨胀,槽盖应无分离现象 。13、防爆性能:充电过程中遇明火,内部应不引燃及引爆。14、过度放电:30天过度放电结束后,容量恢复值应≥95%。15、耐过充电能力: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3I10连续充电160h,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提供满足第1、3、4、5、6、7、8、9、10、11、12、14、15项技术参数的相关技术检测报告,不提供或提供检测报告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质保和售后16、质保服务:质保三年,单只电池有质量问题需免费更换整组蓄电池。17、安装调试:货到现场1小时内安装调试完毕。18、故障响应:出现故障需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满足16、17、18项技术服务承诺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承诺函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配套耗材:15回路电源明箱≥ 1个;3P 100A空开≥1个;3P 63A空开≥3个;6平方铜塑线≥20米;腊管≥10根;国标YC16平方橡套(3+1)电缆≥31米;国标YC6平方橡套(3+1)电缆≥50米;PVC穿线管≥50米。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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