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郏县****(第三标段)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郏县****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8时4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至****(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8时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8时40分(北京时间)
4、变更内容:
(1)原工程量清单内容有所调整。
(2)本项目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林绿化工程及相关造价解释文件;
5、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本公告附件清单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中标人在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由招标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
6、监督单位: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9Q
联系电话:****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平顶山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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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第3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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