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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航标处2026年处机关及北海航标基地食堂委托服务(2025045FG)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广西北海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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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7 17: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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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航标处2026年处机关及北海航标基地食堂委托服务(****)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拟对北海航标处2026年处机关及北海航标基地食堂委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11月11 日17时30分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意见函,向我点击登录查看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以单位名义提交意见函的,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扫描件。专业人士以个人名义提交意见函的,请本人在意见函上署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扫描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各有单位、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送达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

联系人:钟剑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北海航标处2026年处机关及北海航标基地食堂委托服务(****)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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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 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北海航标处2026年处机关及北海航标基地食堂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海航标处2026年处机关及北海航标基地食堂委托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北海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北海航标处2026年处机关及北海航标基地食堂委托服务

3.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元/年(¥****.00/年),由食堂服务费用、食品费用两部分组成。

(1)食堂服务费用预算金额为518073.00元;食堂服务费用 =食堂服务人员费用+ 管理费(至少含税金、残疾人保障金),其中食堂服务人员费用不得低于446615.00元。

(2)食品费用预算金额为931927.00元;食品费用 = 伙食费用 + 食品配送费(至少含食品配送费、税金),其中伙食费用预算金额为796519.00元,食品配送费预算费率不得高于伙食费用的17%。

(3)其它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成本、费用均包含在以上报价中。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北海航标处2026年处机关及北海航标基地食堂委托服务一项,包括食品现场加工、餐厅服务及其他涉及食堂承包的劳务(至少包含食材采购、配送、人员管理)等工作,服务期为****至12月31日。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及本项目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1年,****至12月31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投入的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至少有一名厨师具有中级(含)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北海市****

2.获取方式:投标人代表凭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1)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以下统称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招标文件邮购。

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月 日9 点0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北海市****点击登录查看北海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点击登录查看(http:****/)。

3.参照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

4.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有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有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至少包括增值税)和社会保险金(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的记录】

(4)近三年来在经营中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不良记录,没有受过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5)必须具备:食堂卫生防疫能力、食品原料卫生处理能力、食品原料废弃物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西北海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西北海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剑萍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剑萍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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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项目属性

服务类。

2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标的:北海航标处2026年处机关及北海航标基地食堂委托服务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3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4

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R B不同意分包。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5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

□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 B要求提供,

7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

□ B组织。

8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9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0

报价要求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1

特别说明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本项目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规定如下: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U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报价文件正本 一份、副本四份;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商务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2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 投标人 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6 书面形式 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2.8 正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9 负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0 允许负偏离的条款 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 实质性要求 的条款。

3. 采购项目需要参照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3.2 支持绿色发展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3.2.2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

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3.2.4 鼓励供应商在参加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支持创新发展

3.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 制造精品 的自主创新产品。

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 制造精品 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

采购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采购活动的权利。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3.6平等对待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4. 询问、质疑

4.1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2供应商质疑

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事实依据;

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

4.2.6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委托协议,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

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

质疑内容

质疑答复责任主体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

采购人

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

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投标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

采购人

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应当协助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及时答复供应商的书面质疑。

4.2.7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3询问联系部门及质疑联系部门: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联系人:钟剑萍,地址:广西北海市****

4.4供应商投诉

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招标公告;

5.1.2投标人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资格证明文件:

▲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1.2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格式见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1.4 所有资信文件(如果有);

11.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11.2 商务技术文件:

▲11.2.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2.2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2.3商务、服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2.4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1.2.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11.2.6 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

11.2.7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的经验证明文件(如果有)(格式见第六部分);

11.2.8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第三部分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11.2.9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1.3报价文件:

▲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必须提供)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2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3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本 投标人须知 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2.5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2.6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13.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字样。

13.3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5.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5.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6.开标

16.1开标准备

16.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每个投标人派1人参加开标会。

16.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参加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接受验证,未带齐以上证件的不能代表本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

16.2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招标公告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本项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17.开标程序

17.1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4)检查文件:由各投标人检查各自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唱标:经投标人确认各自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8)开标结束。

18.资格审查

18.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8.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8.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8.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19、信用信息查询

19.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

19.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19.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9.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0.评标

20.1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含)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

20.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 标

21. 确定中标供应商

21.1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21.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2.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2.1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评审报价及排名;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和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及排名。

22.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3.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4. 合同的签订

24.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迟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鼓励采购人通过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缩短合同签订期限。

24.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4.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4.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26.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供应商。

27.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八、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9.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适用于有权收取代理费用的采购代理机构)

29.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R采购人支付。

29.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R以分标(R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 )为计费额,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R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 %)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 。

29.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北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银行账号:********

29.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由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改为实行市****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说明:

项目名称:北海航标处2026年处机关及北海航标基地食堂委托服务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见下表

四、采购预算价: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元/年(¥****.00/年),由食堂服务费用、食品费用两部分组成。

(1)食堂服务费用预算金额为518073.00元;食堂服务费用 =食堂服务人员费用+ 管理费(至少含税金、残疾人保障金),其中食堂服务人员费用不得低于446615.00元。

(2)食品费用预算金额为931927.00元;食品费用 = 伙食费用 + 食品配送费(至少含食品配送费、税金),其中伙食费用预算金额为796519.00元,食品配送费预算费率不得高于伙食费用的17%。

(3)其它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成本、费用均包含在以上报价中。

五、本章中所有的采购需求内容均需全部满足,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按参加投标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本章附件)

采购需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分为两处:一是位于北海市****

2.经营期限:1年,****至12月31日。

3.食堂场地:采购人负责提供本单位的职工食堂给中标供应商使用。食堂场地用途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食品加工,配餐服务等,中标供应商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不得私自对食堂区域进行装修改造,

4.食堂相关设施、设备:采购人负责正常接入水、电、液化气、排污排水设施,提供现有餐桌椅、灶台、蒸饭器、油烟机等固定资产设备,本项目的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由双方当面清点后交中标供应商使用。中标供应商须爱护好设施设备,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修不得拖延,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和正常工作。在服务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若发现人为破坏的,中标供应商需照价赔偿。

5.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本项目的合同,中标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经营方式(技术要求)

1.食堂的运营管理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自行负责。中标供应商在服从采购人的前提下,独立承担运营风险及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提供食品现场加工、餐厅服务、服务地点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其他涉及食堂承包的劳务(至少含食材采购、配送、人员管理等)等服务。

(三)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1)服务范围:负责职工早餐、中餐的供餐服务,做好整个职工食堂区域的所有管理和服务工作(含食材采购、配送、人员管理)及服务地点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

(2)用餐人数及时间:北海航标处机关办公大楼食堂每天用餐人数大约47人;北海航标基地食堂用餐人数每天大约36人。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早 餐、中餐(含不定期会议、业务等接 待餐),早餐7:50-8:25,午餐12:00-12:45;如采购人用餐时间有变动则按采购人需求进行。以上时间须有充足食物供应,确保订餐通道顺畅,开餐时间保证有餐用,送餐必须在约定时间送达,原则上不超过三十分钟送达;餐厅取餐排队不超过10分钟。

(3)采购人有会议、培训、客餐或其他活动需要增加就餐人数的,产生的食品费用按实际结算。

(4)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北海航标处办公楼及北海航标基地办公场所清洁卫生(费用含在食堂服务费用中),具体如下:

①负责单位办公楼、停车场、球馆、厕所、6楼休息用房以及厨房卫生。

②厕所每日至少要保洁两次,要做到无积便、无污垢,夏季无蚊蝇。

③每天巡视办公区域,清除废纸、污物,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定期做好会议室的卫生工作。

④清扫办公区域楼层面每日一次,揩擦楼梯扶手每日一次,拖擦楼层面每日一次,擦洗门窗及楼道附属物每周至少一次,清扫墙壁每月至少一次。

⑤负责日常会议、门口花卉摆设并及时做好绿化区内的残枝败叶、草屑、垃圾的及时清理。

⑥负责北海航标基地办公楼绿植浇水、修剪;不定期开展冠头岭灯塔场地卫生清洁及绿化修剪工作。

⑦负责处机关办公楼6楼休息用房的清洁工作,房间开窗通风每日一次,拖擦楼层面每日一次,揩擦桌椅、床、衣柜每周至少一次,擦洗门窗、房间地板及楼道附属物每周至少一次,定期换洗床上用品,及时更换洗护用品。

⑧负责广场西里174号退休党员活动室的清洁工作。

⑨具体工作必须服从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安排,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经营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相关法规和采购人规章,并严格遵守《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管理规定》(见本采购需求附件一)和《食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见本采购需求附件二),全面负责经营区域范围的安全、保卫,包括员工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盗、防火、用电、用气、用气安全。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品原料的采购(自行采购)、贮存和食品的加工、供餐、配送等各项工作。对食堂产生的潲水、废弃油脂等废弃物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统一处理。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直至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3)按卫生防疫、质监等部门要求,确定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确保原材料安全。

(4)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流程、卫生消毒、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饭菜品种、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督。采购人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进货渠道的真实性、经营区****

(5)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符合饮食行业操作的规范要求。按时做好经营区域内的卫生工作,如检查发现未按要求操作,每次处以200~500元不等的罚款。如遇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或食品执法部门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发生投诉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包含经济责任和限期整改等)。

(6)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利用采购人提供的场地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经营项目。

(7)中标供应商应合理使用餐饮设施设备,保证所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赔偿。

(8)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对厨房加工设备设施进行增加购置或改进,对就餐环境进行布置与改进。但合同到期后,所有增加购置或改进的设备设施的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9)中标供应商入场时须与采购人做好交接工作,点交设备设施、物品,并记录,双方签字。退场时验收,点交,非合理损耗,场地及设施设备的缺损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3.用工管理要求

(1)食堂运营所配备的管理及服务人员,须以中标供应商的名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所聘人员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并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一年一检,建立相应管理档案,报采购人职能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应手续。专业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持证人员须人证相符。

(2)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以及所聘员工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调解与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和道义上责任。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承担以上事项产生的任何有关连带法律责任。

(3)严格执行《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的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要求。对身体健康达不到标准的人员,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更换。

(4)从业人员素质要求;

① 要求品行端正,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能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考核,积极配合采购人管理人员的工作。接受采购人进行不定次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服务情况调查。如有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应立即开除。

② 爱岗敬业,服务热情,积极为食堂的正常运转机制尽职尽责。能够发现工作中潜在的问题并提供最优解决方案。

③ 具备扎实的实际工作经验,接受过与餐饮相关或类似的培训。 投入的厨师应具有丰富的家常菜制作经验等条件,满足食堂餐饮服务要求。

④ 要求统一着装,佩带工号,仪表整洁、礼貌服务,有相关工作经验。

(5)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合理安排,确保食堂工作人员数量合理。具体人员配置至少为:北海航标处办公楼食堂1名厨师(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两名小工;北海航标基地食堂1名厨师,两名小工;要求品行端正,职业素质好。

(6)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随时更换不合适人员,如遇从业人员离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从业人员离职前两天之内安排人员接替其岗位。

4.服务管理要求

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运营服务方案、管理制度方案、服务承诺,提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根据服务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对流程环节的内容细化,保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使每个环节都能保证质量和安全,并在合作后不断完善、改进。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采购人提供用餐的人员数量及结构情况,做好备餐工作。

(2)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为采购人提供质量良好、营养搭配合理的菜品;并同时做好现场保洁工作,确保用餐现场卫生干净整洁。

(3)每次供餐前,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就绪,每个菜品均由专门人员尝过方可供餐,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建立留样制度,每个品种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至少48小时。

(4)食品配送渠道必须透明且必须通过相关质量认证,并能提供合理依据。尤其是猪肉、鸡、鸭、鸡蛋、食用油、酱油等使用频率较高的物品。

(5)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监督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制定考核办法就卫生环境是否达标、食品配送渠道是否真实、食品价格是否合理等方面,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

(6)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现食堂服务标准,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5.卫生安全方面要求及约定

(1)中标供应商必须执行国家卫生标准,按照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饮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明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餐饮加工场所、炊具、餐具和食品加工原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确保就餐职工饮食卫生安全,无危害人体事故发生。

(2)必须执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按照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加工、配送、发餐等工作中产生的废气、废渣、恶臭气体以及噪声、振动等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同时对排水、排气等排污渠道设备定期进行清理。杜绝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3)必须保证膳食出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保证出品的质量、份量,定期变换菜谱,如有临时餐加班、临时接待、大型活动、 突发情况的用餐,应积极配合做好按时供餐的保障措施。对突发停水、停电或厨房设备故障等状况,须做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能够按时供餐。

(4)就餐环境要求安全、卫生、舒适。中标供应商负责餐厅内所有设备的卫生清理,确保就餐餐具的干净安全,确保就餐环境的干净整洁,每日必须为就餐人员提供消毒餐具,并存放于密闭容器内,保证卫生。

(5)每次供餐结束之后对加工场所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每周多一次深度清洁,放假前及假期后均需对加工场所及设备做清洁卫生。

(6)对隔油池应做到定期清理,每月做深度清理。如不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其他相关规定采购、储存、加工和运输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因此受到的损失及赔偿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就餐期间,如遇因饮食卫生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解决,并第一时间报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须对此类事件负全责,并承担一切后果。

6.具体工作要求及标准:

工作要求

标准

配餐要求

伙食标准

根据采购每天所报就餐人数,以每人 35 元/天为准,如采购人的标准有变化按变化后标准进行。

外来人员内部招待根据来客情况及领导批复金额另行具体安排。

早餐标准

鸡蛋、粉类、面食(如油饼、烧饼、花卷、包子等)、粥汤类 (如地瓜粥、豆浆、牛奶等)、咸菜等种类。

中餐标准

米饭、两荤两素、一汤、水果

人员仪容及卫生

服务人员仪容

按规定着装上岗,工作服干净整洁。

个人卫生

厨师、服务员洗手后才能上岗操作;上班期间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个人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卫生用品使用

在分发饭菜时戴工作帽、使用一次性口罩、手套。

厨房设施设备

漏水槽、水池

无杂物、无油垢、无异味、水流畅通。

菜墩、砧板、刀具、不锈钢 桌子、柜子、货架、工作台、器皿

干净、无污、无油、无锈、无霉迹、不得落地存放、台面干净整洁、外 表光亮,干爽、无油腻、柜内无杂物、货物分类摆放整齐。

消毒柜

无尘土,定时开关,紫外线灯管能有效使用。

配菜柜、菜框

料罐干净、整齐,用料新鲜卫生,菜台利落无油垢、无血迹、无水迹、无私人物品。

干净,没糊点,锅沿没黑灰。

灶台

灶台干净无油垢、熄火时无黑烟。

调料类

操作台清洁干净无杂物,调料之间无混杂,料罐光亮,干湿分区。

冷藏库、冰箱

整齐、清洁,机器运转正常,风叶片干净无污染物,生熟分开、荤素原料分开、水产品和禽类肉类原料分类放,层次分明,密封皮条无油腻、 血水异味,不得随意堆放、冰箱内无私人物品。

蒸柜

箱内干净、无杂物、污迹、开关阀门使用有效,不漏气。

油烟罩

烟罩内外光亮,罩内灯光明亮,无油迹。

菜托

干净光亮,消毒后才能使用。

所 有加工 机器

机器内不留残余物,无杂物、无发霉变质物,外表干净,无油、无其他脏东西。

配餐区

分饭台

表面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桌面光亮。

保温车

每餐餐后更换保温水,做无油迹、无杂质。

食材加工

肉类加工

洗、刮后才能加工猪肉类、禽肉类,无变质。

鱼肉类加工

必须使用水清洗河、海鲜肉类,无变质。

蔬菜加工

按照一冲、二浸、三洗加工蔬菜,无变质。

餐具

餐具回收台

表面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

清洗池

无油渍、无异味、下水管道通畅。

备用餐具

无油腻、污渍、水渍。

用餐区

准备工作

桌椅物品摆放整齐。

桌料新鲜,装瓶符合规定要求。

餐具、用品准备充足。

服务情况

服务员按服务程序和标准进行服务。

能够正确使用礼貌用语。

碗筷不足应及时补充。

及时清理桌面垃圾,汤迹。

正确处理职工投诉及突发事件。

清扫工作

查看桌、椅和地面有无客人遗留物品。

按标准程序清扫桌面、地面及周围的环境卫生。

及时清理工作桌,所剩食品应按要求存放,补充必备物品。

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事宜落实到人。

天面光亮清洁无积尘、蜘蛛网;地面光亮、无油污和杂物、无烟头、保 持地面干净无水;洗手台台面光亮、无油污和杂物。

二、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至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北海市****和海角路222号。特殊情况下,需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地点进行配送服务。

报价要求

本次投标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配送费、人员管理费、人工费、服务费、抽查检测、交通、通讯、验收、保险、税费、残疾人保证金、利润、安全、由于中标供应商使用不当引起的水管堵塞、设备维修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项目合同价款及采购人认可的特殊情况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任何其他费用给中标供应商。

付款方式

1.食堂服务费用包含食堂服务人员费用+管理费两部分组成。食堂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资、福利待遇、社保费用、高温补贴、加班费、年终双薪、大病医疗、体检费、节日慰问、文体费、人身意外险、伙食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费等,食堂服务费用包干使用,除本项目合同价款及采购人认可的特殊情况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任何其他费用。中标供应商按12个月均分服务费用,并开具税局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中标供应商的指定帐户。

2.食品费用包含伙食费用+食品配送费两部分组成。其中食品配送费至少含食品配送费、税金等费用,中标供应商按市****

附件一:

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管理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取得健康证。

2.上班时员工必须要穿洁净的工衣、戴工帽、洗物,保持个人卫生清洁,不留长指甲、不准戴戒指、手链。

3.上班期间,不准在岗位上抽烟、吃东西;分餐期间,戴卫生口罩,穿一次性手套。

4.认真搞好食堂卫生,每天要坚持清洗工作间,各个岗位都要保持清洁、地面干爽、无杂物。

5.食堂内部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等活动。

6.每周全面进行一次大清洗,包括天花、台厨、墙壁、疏通渠道积水等地方。

7.生产加工的工具、容器、砧板等要每次用后清洗,保持清洁卫生,食品用具做到生熟用具、器具严格区分使用,成品和半成品隔离、仪器和杂物隔离、盛放食物成品的器具必须经过消毒才使用。

8.冰箱要定期清洗,内架、柜门要保持洁净、无臭味。

9.食堂桌椅、工具等做到无积污、无油渍、摆设整齐,及时清理属于服务区域内的桌面,保持区域卫生。

10.食堂用品做到清洁和彻底消毒,味碟、调羹、筷子、碗、茶杯等餐具要有严密保洁柜存放,分类排好,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

附件二:

食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各类机械设备、燃气设备、管道设备、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对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人员伤亡、财物损失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3.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用电规定。电线电路、用电器的铺设、连接、安装,必须报甲方有关部门申请安装,不能擅自乱拉、乱接电线,不能擅自增加用电器数量,增大用电功率,对违反规定,造成触电、断路、短路引起火灾事故的违章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承担所有损失,事故特别严重的,要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4.加强防火安全意识。上下班要认真检查送气管道、开关、炉头,若发现漏气现象要立即关闭总闸,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维修完好。

5.定期对食堂的机器电器设备、输送气管道、开关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报告维修。

6.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防传染疾病的传播流行及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认真做好食品储存管理,防止食品变质、霉烂食品流入加工制作工序,物品贮存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附件三: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整理】

序号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单位

划分标准

中小微企业 标准上限

中型

小型

微型

1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

万元

20000以下

500及以上

50及以上

50以下

2

工业

从业人数

1000以下

300及以上

20及以上

20以下

营业收入

万元

或40000以下

且2000及以上

且300及以上

或300以下

3

建筑业

营业收入

万元

80000以下

6000及以上

300及以上

300以下

资产总额

万元

或80000以下

且5000及以上

且300及以上

或300以下

4

批发业

从业人数

200以下

20及以上

5及以上

5以下

营业收入

万元

或40000以下

且5000及以上

且1000及以上

或1000以下

5

零售业

从业人数

300以下

50及以上

10及以上

10以下

营业收入

万元

或20000以下

且500及以上

且100及以上

或100以下

6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数

1000以下

300及以上

20及以上

20以下

营业收入

万元

或30000以下

且3000及以上

且200及以上

或200以下

7

仓储业

从业人数

200以下

100及以上

20及以上

20以下

营业收入

万元

或30000以下

且1000及以上

且100及以上

或100以下

8

邮政业

从业人数

1000以下

300及以上

20及以上

20以下

营业收入

万元

或30000以下

且2000及以上

且100及以上

或100以下

9

住宿业

从业人数

300以下

100及以上

10及以上

10以下

营业收入

万元

或10000以下

且2000及以上

且100及以上

或100以下

10

餐饮业

从业人数

300以下

100及以上

10及以上

10以下

营业收入

万元

或10000以下

且2000及以上

且100及以上

或100以下

11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数

2000以下

100及以上

10及以上

10以下

营业收入

万元

或100000以下

且1000及以上

且100及以上

或100以下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数

300以下

100及以上

10及以上

10以下

营业收入

万元

或10000以下

且1000及以上

且50及以上

或50以下

13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

万元

200000以下

1000及以上

100及以上

100以下

资产总额

万元

或10000以下

且5000及以上

且2000及以上

或2000以下

14

物业管理

从业人数

1000以下

300及以上

100及以上

100以下

营业收入

万元

或5000以下

且1000及以上

且500及以上

或500以下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数

300以下

100及以上

10及以上

10以下

资产总额

万元

或120000以下

且8000及以上

且100及以上

或100以下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数

300以下

100及以上

10及以上

10以下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项目的评委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以封闭方式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服务方案、实施组织方案、建立的管理规章制度、财务制度方案、企业经验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价格分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交正式说明文件说明其低价缘由、报价组成、本项目各分项目的成本构成(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人员费用、利润、税收等)、无恶意低价竞标保证书及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保证书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价格分……………………………………………………………………………………………(满分10分)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

(2)价格分计算公式:某投标人价格分 =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某投标人评标价 10分

2.运营服务方案……………………………………………………………………………………(满分30分)

一档(0分):未提供运营服务方案,或内容不完善,不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

二档(7分):方案简单,不能清晰描述运营服务策略,运营服务理念差。

三档(15分):运营服务方案比较合理,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方案和运营服务方案,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较详细;运营服务管理策略较明确,运营服务理念较清晰;

四档(23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运营服务管理策略明确,运营服务理念清晰;有完整的食堂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保密承诺及廉洁承诺;有应急保障方案。

五档(30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运营管理、服务理念先进合理;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全面细致、可靠可行的管理制度、配送服务方案,描述详细,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全面,配送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可行性强;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有具体细致的分析,并做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3.服务管理方案分…………………………………………………………………………………(满分30分)

一档(0分):未提供服务管理方案,或内容不完善,不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

二档(7分):方案简单,无针对性,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

三档(15分):方案较好,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能配备专门的人员与采购人进行对接服务,承诺出现问题1小时内到到达现场解决。

四档(23分):方案良好,能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可行的服务管理保证措施;配备的专门服务人员有明确的联系方式,并承诺出现问题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能保证所有原材料的进货渠道透明且通过相关质量认证,每日提供的食品新鲜且符合卫生、安全、健康、营养要求。

五档(30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方案优秀,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管理等方面均有详细可行的论述及计划安排,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有力;配备的专门服务人员能提供7 24小时的服务,并承诺出现问题于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解决;能详细列出6种及以上的早餐及12种及以上午餐的品种。

4.卫生安全方案分…………………………………………………………………………………(满分28分)

一档(0分):未提供卫生安全方案,或内容不完善,不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

二档(7分):方案能结合项目实际,设立安全卫生小组,设专人管理食品安全,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

三档(14分):方案能结合项目实际,设立安全卫生小组,设专人管理食堂卫生及食品安全,有简单的食堂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较好满足本项目要求。

四档(21 分):方案能结合项目实际,设立安全卫生小组,食堂卫生、餐厅卫生、食品安全等均设专人管理,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较详细、全面;有简单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满足本项目要求。

五档(28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能够详细分析可能出现的突出事件,并有详细可行的食堂卫生、餐厅卫生、食品安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完善的食材采购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

5.企业经验分………………………………………………………………………………………(满分2分)

投标人2022年以来承包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2分【以提供合同书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三)总得分=1+2+3+4+5。

6.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6.1综合评分法

6.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1.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6.1.3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2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时,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报价来源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各个服务成本列表,人工费用、规费、税金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报价来源相关资料的,视作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其响应文件,评定其报价无效。

四、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4.报价评审。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五、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2.12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1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5.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3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4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5.5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5.1-5.4规定处理。

六、评审过程的保密

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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