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山东省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数据资源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19.6万元 ; 3.最高限价: 19.6万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1:3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第一名预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六)投标供应商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开标日期向前推12个月)以来任意6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缴纳证明或税务部门的免税证明。 (七)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特定资质: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测算数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山东省 菏泽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00 (三)投标地点: 山东省 菏泽市 (四)提交方式:线下递交,到现场报价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00 (二)开标地点: 山东省 菏泽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特定资质证书(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发送采购机构邮箱。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或电话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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