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中心】荆门市东宝区林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EPC总承包(HBDB-202511QG-****)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 17: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荆门市东宝区林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EPC总承包(HBDB-202511QG-****)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HBDB-202511QG-****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东宝区林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39%贷款:79.61%,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门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林地质量提升工程、林地营造及林下经济种植。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林地营造及改造工程、林下中药材培育、林业基地配套体系工程、基地灌溉设施工程以及林产品加工基地改造工程等,对林地质量进行全要素综合提升。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林木养护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其中:(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3)施工部分: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采购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后期林木养护等;具体的建设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工程指令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37337.27万元 | ||||||||||||||||||||||||||||||||||||||||
| 2.3其他:质量目标:(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发的现行设计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并满足发包人的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且符合发包人要求。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农林行业(林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均良好、未出现亏损。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2)设计负责人:具备林业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施工管理人员: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6)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1.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2)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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