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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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经理|联系电话:**** 手机号:****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点击登录查看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拟处置报废16辆教练车(小型轿车)及13辆普通客车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 | 本次报废的16辆大众小型驾校教练车①厂牌型号:大众汽车牌SVW71612BS;②整备质量1120kg;③车辆登记日期始于2014年至 2015 年不等;④车辆强制报废期:2024年至2025年不等。本次报废的13辆普通客车为点击登录查看所有的客运汽车,有大型客车 12辆、中型客车1辆,包含青年牌、金龙牌等多个品牌车辆,车辆强制报废期 2025 年至2030年不等。多数车辆已到报废年限,已无法正常运行,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摘抄评估报告书) |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期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四、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图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现状进行报废拆解处置,不过户不提档,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及清单等,不保证标的零配件齐全、性能完好,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公告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 六、标的现场看样具体时间为:公告信息披露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地点:永康市****点击登录查看****;教练车联系电话:吕华****。 七、原则上受让方不得在现场对标的物进行拆解,报废车辆需整车提取搬运,如部分标的物确需现场拆解的,需经转让方同意才能进行,在回收报废、拆解作业中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及回收报废,并接受转让方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受让方受让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收报废手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标的成交后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交付提货等)存在延后的,受让方须予以接受,不得由此提出异议。延期交办期间的资产损耗、减值、市场行情波动等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做补偿。 九、受让方在成交后对本标的报废车辆须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办理好机动车报废手续,完成相应的审批及备案工作。在此期间不得对报废车辆进行搬运。车辆实际交付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十、受让方对标的进行拆解、过重、提取及搬运作业,须严格遵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拆解、过磅、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拆解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和金华产权概不负责。 十一、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垃圾清理干净及场地平整等。 十二、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三、本次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十四、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注册地 | 浙江省金华市****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5086C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27.56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8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 四、本项目拆解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康支行,账号: ********)。 五、受让方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拆解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交办手续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整车拖运提取及清运工作,并向转让方出具报废回收注销证明。 六、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拆解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拆解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2万元的,受让方应当在2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8.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标的现场看样具体时间为:公告信息披露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地点:永康市****点击登录查看****;教练车联系电话:吕华****。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实地勘察证明.docx 、 3.竞买和承诺.doc 、 4.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 5.交易服务费条款(转让类).docx 、 6.保证金处理条款(转让方).docx 、 8.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 7、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经理 | 电话 | **** |
| 手机 | ****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 | 网址 |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金华市正泰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永康市****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固定电话 | **** | |
| 手机 |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宣浩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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