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碌曲县人民总院郎木寺分院二级乙等医院创建提升改造项目 |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碌曲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碌曲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02.5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郎木寺分院二级乙等医院创建提升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102.50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碌曲县人民总院郎木寺分院二级乙等医院创建提升改造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54979W-****-009323-9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 10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3证及以上资格证。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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