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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鹤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25-2026 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25-2026 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人为城发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该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鹤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25-2026 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

2.2 招标编号:****

2.3 项目概况:

2.3.1 基本情况:
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000 /天,年处理垃圾约 36.5 万吨,配置 2 500 /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 1 20 MW 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于 2021 1 月投产。

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 1000 吨,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 日产飞灰约 30 吨、飞灰螯合物约 38 吨,年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 12500 吨,本次招标服务 期限内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 12500 吨。

2.3.2 烟气净化工艺:烟气净化均采用“炉内 SNCR+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反应塔)+干 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SCR”工艺。

2.3.3 飞灰处理工艺:

收集到飞灰仓里的飞灰由控制卸灰阀均匀的输送至输灰机,再由输灰机将飞灰输送至搅拌 机,飞灰在搅拌机内与螯合剂和水按比例进行充分的混合,以达到稳定化处理效果。稳定化处 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 30%,二噁英含量低于 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 GB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搅拌机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通过下灰口 进行装袋,然后转运至飞灰暂存间,将飞灰吨袋堆放在飞灰暂存间存储 7-10 天,项目将飞灰吨 袋堆放在飞灰暂存间存储 3~7 天,化验合格后装车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2.3.4 项目地点:河南省鹤壁市****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 标段划分:鹤壁项目一个标段

3.2 招标范围

(1)交接界面:飞灰收集斗式提升机(包括斗式提升机)开始至飞灰螯合物打包机(包括打


包机)之间的所有生产设备(含仓顶输灰机电动插板阀、及螯合剂配药及加药系统),以及飞灰 稳定化车间和飞灰暂存车间内的所有生产设施(含消防、照明、办公等设施)为投标人的负责工 作范围。

(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飞灰进行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 务,包括:提供稳定化螯合处理药剂和吨袋,吨袋及危废标签纸、制定飞灰稳定化处理方案、负责飞灰螯合的运行操作及堵灰时清堵和处理工作,负责飞灰稳定化车间内所有设施的日常维 护保养,负责提供转移所用的叉车(含燃料),负责飞灰螯合生产数据填报和资料建档(包括 网上平台填报),负责原灰、飞灰螯合物定期检测和调整加药方案,负责场地清扫保洁区域内 沟池的清理,负责飞灰稳定化后的包装、厂内转移及外运装车相关的运营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2025-2026 年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3.3 服务期限:详见《技术规范书》。

3.4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5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 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6 技术要求:
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 30%,二噁英含量低于 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 度低于 GB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

4.2 业绩要求: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至少 2 项飞灰稳定 化处理运维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4.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4 其他要求
4.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登录-新平台登录入口-参与项目,并下载招标 文件。下载后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及参加采购活动。中原招采驱动及 投标工具下载详见:https:****/ziliaoxz/11144.jhtml

5.2 平台相关操作问题,请点击《中原招采平台使用手册》
(https:****/caozuozn/364114.jhtml)。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5.3 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发票开具操作指引见《开标后 平台服务费发票申请及保证金退款进度查询流程》
)。

注: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在平台预警分析报告中出现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 应)文件存在下列雷同情形之一且同时参与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应 当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 录: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 一致);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缴费人信息一致或者投标(登 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一致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转至同一虚拟账号;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 现场提交资料。

6.2 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上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项目“开标(启)大厅”,在线准时参 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若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误传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解 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6.3 开标/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4 开、评标地点:郑州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

8.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 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郑州市****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合规管理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郑州市****
联系人:李女士、安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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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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