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表决系统更换项目施工采购服务。
(二)遴选单位数量:1家。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单位采购全过程服务。
(四)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表决系统更换项目的施工单位采购全过程服务。对于已经承担以上工程项目其他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工程量清单、施工、监理等)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如果参加遴选的单位少于3家,则取消遴选。
三、项目控制价:
此次报价在《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控制价折扣率为0.7,报价高于0.7为无效报价。实际合同价暂按经审核的设计概算额为计费基数和中标折扣率计取,结算费用按施工单位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和中标折扣率计取。
四、资质要求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依法成立的法人驻琼分支机构,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登记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内容及格式自拟)。
(三)具有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保费用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两年纳税和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五)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如发现中标单位存在违法及失信情况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则无条件解除合同)。
五、中标原则
如投标单位超过7家,采取随机抽签形式从中抽取7家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后现场开标,如资质审查不通过则进行增选抽取补足至7家。不超过7家则直接进行资质审查后开标。如最终符合资质的单位不足3家,直接取消此次遴选。最接近以上单位全部有效报价平均价者为中标单位。若有2家或以上单位报价相同且最接近全部有效报价平均价,以抽签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
六、报名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验证)、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公告第四部分要求的所有材料,与报价函一同装入信封加盖公章密封。
注: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或漏盖视为无效。
七、报名时间
请于****至****上午9:00前到海口市****
八、开标时间
****上午9:10,海口市****
九、中标公告
****至11月14日,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
附件: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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