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涉重金属排查及入河排口整治环境监测项目询价通知书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南宁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涉重金属排查及入河排口整治环境监测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涉重金属排查及入河排口整治环境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对疑似涉重金属企业开展汞、镉、铬、砷、铅、铊、锑重金属指标监测;对园区入河排口、企业雨污错混接点、疑似污染水体开展PH、氨氮、总氮、COD、总磷等其他特征污染物取样监测。
(二)开展项目监测次数不低于12次。
三、项目预算
50000.00元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方便取样送样分析,提高检测时效性,要求供应商分析实验室地址位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
(二)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资质范围包含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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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近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
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
提供)。
五、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六、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12:00前报送南宁市****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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