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
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百利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11
贵定县****
1、项目名称:贵定县****
2、项目编号:****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至****
4、采购预算:230000.00元。
5、最高限价:230000.00元。
6、采购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周静、殷一平、李孝丽
联系电话:****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一、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1月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 年 1 月(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和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自行承诺: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是□否,具体内容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技术参数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明确租用器材的租用期限(2026年省十二运会开幕前10天至赛事结束后5天)。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50%租金,赛事结束器材完好归还后支付剩余50%租金。
(四)包装和运输:包装、运输须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服务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随设备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租赁服务:
1.服务的同时应安排1 名专职人员定期检查维护,每周形成维护记录,赛前 1 周进行全面检修;租用器材到位后,组织供应商与赛事技术人员共同调试(如电子打分系统、电子裁判器等),确保符合竞赛操作要求。
2.供货服务的内容和期限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并说明:注明供货服务联系负责人、固定联系电话、地址等供货服务方案。维护响应时间24小时内,到货时间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3.设备故障维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并说明,租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电话通知中标供应商后,24小时内供应商应进行维修,同时按合同提供定期维护,赛事期间安排技术人员现场值守,及时解决故障,如不能按时维修或维修不好,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及退货。
(六)租赁期:明确租用器材的租用期限(2026 年省十二运会开幕前10天至赛事结束后5天)。国家标准有要求或产品厂商有更高质保承诺的,按国家标准或产品厂商质保承诺执行。租赁期内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包修、包换(非人为损坏)等服务。
(七)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及规范: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标准。
(八)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 日。
(九)其他:
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产品(货物)价、运输费(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租赁期内发生费用,各种税费(含关税) 等直至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
2. 中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所交付的设备、产品、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则在总价格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拥有设备全部的使用权、支配权等一切产权。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材料如与采购要求的内容不符,应按照采购要求重新供货,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的所有货物服务时的拆箱、搬运等工作由中标单位完全负责, 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工作人员参与下进行。且中标单位在货物搬运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及公共安全,如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不得影响采购人声誉,因伤亡人员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中标单位同时须对现场环境进行相应保护,服从采购人管理。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现场的损坏,中标单位应赔偿相应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行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7.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拟出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方案、质量保证措施、验收方案、安装调试方案等)。三、评标办法
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供应商, 在符合采购需求前提下,按照质量和服务较优者的排名优先。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