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
1、招标条件
卫辉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
2.2项目编号:****
2.3项目地点:卫辉市境内
2.4项目规模:卫辉市****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建筑的消防鉴定,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8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豫清理化解专班〔2024〕2号文等要求,与市****
第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建筑的质量鉴定,响应豫清理化解专班〔2024〕2号文、《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要求》《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示范文本》等要求,与市****
2.6总投资额:两项服务总额约304万元
2.7工期要求:每个地块自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出具评估报告(各地块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与规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卫辉市****
2.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证明);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消防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至少近三个月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最后一期社保时间为开标前一个月或开标当月、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注:“消防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依照《新乡市****
3.3业绩:提供一个2022年以来,单个“消防评定类业绩”或“消防服务类(消防检测、消防评定、消防评估)”,且承揽的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不接受多个合同合并累计;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发票证明,开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0%),业绩期限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合同业绩证明)。
注:投标单位提供双检测类业绩合同的,需根据所投标段业绩要求,证明其中一项检测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
二标段
3.1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资质要求(下列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幕墙、建筑节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等(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电子证照无法下载查看的,则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资质核定通过(合格)的公告截图,资质核定通过(合格)的内容需涵盖以上检测范围并提供截图证明。));
③投标单位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专业机构查询--鉴定类型--工程检测)备案(提供查询截图证明)。
④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证书(CMA)(提供CMA证书扫描件)。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以及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本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在本公司至少近三个月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最后一期社保时间为开标前一个月或开标当月、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提供在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公司连续3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3业绩:提供一个2022年以来,单个“房屋安全鉴定类”或“房屋质量检测类”业绩,且承揽的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不接受多个合同合并累计;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发票证明,开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0%),业绩期限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合同业绩证明)。
注:投标单位提供双检测类业绩合同的,需根据所投标段业绩要求,证明其中一项检测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
以下要求适用本项目所有标段: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
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③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以来任意3个月的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中取标段以评标专家的评标顺序确定)。
3.9卫辉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08:30时至****18:00时。
4.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8时30分
5.2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地填写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
7、评标与定标
7.1 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7.2 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7.3 定标时间: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7.4. 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将在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7.5 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8、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1: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信用代码:****815376
地址:新乡市****
电话:****
监督单位2:卫辉市****
信用代码:****MB0R926596
地址:新乡市****
电话:0373-448186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闫金玲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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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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