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海县****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城北38号地块位于****,总面积约2.85万平方米。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需进行地块清理并建设草坪基地。 2.招标内容:包含不限于:铁皮围挡拆除、清表及平整场地、绿地起坡造型(现场施工根据甲方要求执行)、铺种草皮(绿植及草皮由甲方提供,中标单位自行运输、种植、养护)、排水明沟建设、塑料管铺设、新旧管道连接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3.项目地点:滨海县**** 4.最高投标限价:66.270212万元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保期:2年(其中绿化部分:绿化养护期:2年,绿化养护标准:2级,绿化二年成活率需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部分养护期按2年要求重新独立计算,并确保成活)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起;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 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截止时间:****15时00分 2.地点:滨海县**** 五、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80%,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按审计价结清余款。(无息) 注: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按照:应付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甲方不接受法定授权外的委托支付。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议结束后予以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即人民币中标价×10%)。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①现金、转账(必须从中标单位帐户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②保函;③保单。对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返还: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一次性退还中标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