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 13:50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584,00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GCJLZHPG[JL]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市**** 答疑、补遗通知No.001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市****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一、招标文件P6 关于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为: “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已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运营的项目以开通运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线路长度不小于10Km的城市**** 方式一:如提供已竣工验收的项目业绩的: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方式二:如提供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运营的项目业绩的。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及投入运营状态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请问: 1、资格业绩要求中的“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的具体定义以什么标准为准****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的(已竣工验收或未竣工验收但已开通运营的)线路长度不小于10Km的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和城际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是否都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二、具有四方参建单位盖章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否可作为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资质要求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业绩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项目时间和线路长度符合要求的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和城际铁路工程,是否都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业绩要求例如投标人提供下列业绩: (1).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项目时间和线路长度符合招标要求的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或城际铁路工程土建监理业绩,且项目建设所在地起点至终点范围在同一城市**** (2).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项目时间和线路长度符合招标要求的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或城际铁路工程土建监理业绩且项目建设所在地包括不同的城市**** 2、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下列①~⑤项要求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③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④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⑤重庆市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如投标人拟提供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③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其职称专业是否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均满足招标要求(如铁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 请问:是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相关的职称专业均可或职称专业为工程类系列专业,所学专业或监理培训证书为相关专业亦可 回答: 1.①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地铁系统”或“单轨系统”或“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分类》(GB/T 44413-2024)中“表4 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属性及技术特征”中的地铁系统、单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投标人所述的业绩情形是否满足要求,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准; ②具有四方参建单位盖章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属于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关于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第6.1条已经明确,其中“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要求,满足工程类相关专业均可。 问题2:一、招标文件P6 关于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为: “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已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运营的项目以开通运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线路长度不小于10Km的城市**** 方式一:如提供已竣工验收的项目业绩的: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方式二:如提供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运营的项目业绩的。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及投入运营状态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请问: 1、资格业绩要求中的“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的具体定义以什么标准为准****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的(已竣工验收或未竣工验收但已开通运营的)线路长度不小于10Km的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和城际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是否都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二、具有四方参建单位盖章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否可作为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资质要求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业绩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项目时间和线路长度符合要求的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和城际铁路工程,是否都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业绩要求例如投标人提供下列业绩: (1).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项目时间和线路长度符合招标要求的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或城际铁路工程土建监理业绩,且项目建设所在地起点至终点范围在同一城市**** (2).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项目时间和线路长度符合招标要求的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或城际铁路工程土建监理业绩且项目建设所在地包括不同的城市**** 2、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下列①~⑤项要求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③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④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⑤重庆市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如投标人拟提供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③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其职称专业是否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均满足招标要求(如铁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 请问:是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相关的职称专业均可或职称专业为工程类系列专业,所学专业或监理培训证书为相关专业亦可 回答:同问题1,详见其回答。 问题3:一、招标文件P6 关于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为: “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已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运营的项目以开通运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线路长度不小于10Km的城市**** 方式一:如提供已竣工验收的项目业绩的: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方式二:如提供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运营的项目业绩的。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及投入运营状态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请问: 1、资格业绩要求中的“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的具体定义以什么标准为准****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的(已竣工验收或未竣工验收但已开通运营的)线路长度不小于10Km的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和城际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是否都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二、具有四方参建单位盖章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否可作为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资质要求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回答:同问题1第1问,详见其回答。 问题4:请问招标人,在开标环节的唱标阶段,是否会显示联合体成员方的单位信息如何回避成员方单位的评标专家被抽中 回答:开标环节唱标阶段会展示联合体投标单位的联合体成员名称,专家抽取系统会完成包含联合体成员的投标单位回避。 问题5:本项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在2个已竣工验收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得满分,此加分项要求过高,有几家单位的总监能满足这个业绩呢请问此条可否修改为担任过总代或副总监也可加分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6:请问城际轨道交通业绩算不算招标文件要求的城市轨道交通业绩,都是轨道交通业绩,请业主明确一下!如果不算,请招标人给出相关证明或者规定!避免给投标人造成误会! 回答: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地铁系统”或“单轨系统”或“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分类》(GB/T 44413-2024)中“表4 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属性及技术特征”中的地铁系统、单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投标人所述的业绩情形是否满足要求,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准。 问题7:本项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2个已竣工验收(或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得满分,且总监的资审业绩也是总监业绩,3个业绩均要求担任过总监。请问招标人,总监的加分条件为什么如此之高,按照重庆轨道交通项目以往的惯例,总监担任过副总监或总监代表的业绩即可加分,建议修改此条。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8:该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在2个已竣工验收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得满分,且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从监理员干到专监再干到总监,都有一个过程,一般40岁左右才能担任,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期一般为4~5年,3个轨道总监时长15年左右,又超过55周岁的限制了,这个评分条件设置是不是太不合理,建议招标人根据以往的评分惯例,总监的加分认可副总监或总监代表的业绩。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9:八、本项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在2个已竣工验收(或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得满分,且在该招标文件P8页对总监年龄进行了限制,这种加分设置明显不合理,难道是为某家单位量身定做的建议招标人修改总监的评分业绩,按照以往的惯例,认可副总监或总监代表的业绩。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0:该招标文件P55页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对总监工程师的业绩要求:在满足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需具有2个已竣工验收(或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指地铁系统或单轨系统或市域快速道系统)土建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才能得满分,按照重庆轨道交通项目以往的惯例,总监理工程师的加分业绩总代或副总监都认可,为什么这个项目要求如此之高建议修改此条为:担任过副总监或总代或总监均认可。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1:该项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在2个已竣工验收(或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得满分,根据以往重庆轨道交通项目的惯例,总监的加分业绩均认可了副总监或总监代表的,请问招标人,本次对总监的条件设置这么高,是何目的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2:该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在满足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需具有2个已竣工验收(或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指地铁系统或单轨系统或市域快速道系统)土建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才能得满分,相当于总监在要求年龄的同时,还要具有三个已竣工的总监业绩,请问这个合理吗建议加分业绩改为副总监或总监代表或总监均可以。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3:本项目总监资格审查业绩加上商务评分业绩,共需3个在已竣工或已投入运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请问该条款的设置是否合理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自从事监理工作开始,在不同项目经历实践中缓慢提升,监理人员普遍在40岁左右才刚刚具备任职总监的能力,这既是对监理公司所辖项目负责,更是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周期普遍在5年左右,部分周期甚至更长,本项目对总监年龄设置在55岁及以下,即40岁开始就必须担任轨道交通项目总监,且中途不能中断,该要求过于苛刻,不符合市场实际情况,有理由怀疑是否为某投标人量身定制的条款。若不是量身定制条款,请招标代理机构详细解释该条款设置依据来自哪里,为何如此设置按以往重庆轨道交通招标惯例,总监业绩应认可总监代表或副总监的业绩,为何此次招标商务加分业绩又不予认可,但资审业绩又认可总监代表业绩,如此前后不一致,是出于什么考虑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4:本项目名称为市**** 回答: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地铁系统”或“单轨系统”或“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分类》(GB/T 44413-2024)中“表4 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属性及技术特征”中的地铁系统、单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问题15: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0KM长的轨道交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然后在商务评分要求总监还要承担过2个轨道交通项目的总监业绩,相当于该总监理工程师至少要承担过3个地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首先都是从副总监或总监代表做起,积累经验后再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当前市场情况,10KM长的轨道交通建设周期至少5年,能够一开始就担任地铁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然后持续担任三个地铁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然后又限定在55岁以下,能满足该条件的监理单位几乎没有,不知道为什么要设置如此苛刻的条件,能否将该条件变更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承担过2个地铁项目的副总监也符合要求。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6:若潜在投标人和招标代理由同一公司控股,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重庆7号线监理招标时,曾有某监理单位与招标代理由同一公司控股,结果该标复评两次,最终由某监理单位中标,严重影响投标公正性。恳请招标人禁止与招标代理有共同控股股东的监理单位参与投标。 回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已明确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本项目将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问题17:若潜在投标人和招标代理由同一公司控股,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重庆7号线监理招标时,曾有某监理单位与招标代理由同一公司控股,结果该标复评两次,最终由某监理单位中标,严重影响投标公正性。恳请招标人禁止与招标代理有共同控股股东的监理单位参与投标。 回答:同问题16,详见其回答。 问题1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财务审计 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因投标文件上传容量大小的限制,是否不需要提供审计报告的附注 回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财务要求”已明确“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未要求提供附注,具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 问题19: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在2个已竣工验收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得满分,且总监的资审业绩也是总监业绩,3个业绩均要求担任过总监。请问招标人,没有担任过副总监或者总监代表,如何又能担任总监强烈建议总监的商务加分认可副总监或总监代表的业绩。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0:本项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在2个已竣工验收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得满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一般40岁左右才能担任总监,轨道项目的施工期一般4-5年,3个轨道总监时长15年左右,又超过55周岁的限制了,明显不合理,强烈建议招标人根据以往的惯例,总监的商务加分认可副总监或总监代表的业绩。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1:本项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在2个已竣工验收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得满分,根据以往重庆轨道交通项目的惯例,总监的加分业绩均认可了副总监或总监代表的,请问招标人,本次对总监的条件设置这么高,是何目的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在2个已竣工验收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得满分,请问招标人,该条件设置这么高,是为******监理有限公司定身量做的条件吗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3:请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施工单位招标或已中标的信息。 回答:具体请查阅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问题24: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指地铁系统或单轨系统或市域快速轨道系统,请问招标人,该工程类别(地铁系统或单轨系统或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的认定以什么为依据 回答: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地铁系统”或“单轨系统”或“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分类》(GB/T 44413-2024)中“表4 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属性及技术特征”中的地铁系统、单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问题25:请问监理合同内容仅包含铺轨工程的业绩,是否满足土建施工监理业绩 回答:不满足。 问题26: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建议按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的格式,改为承诺制: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按照要求组建监理项目部,配置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回答:为确保拟派人员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此条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7:请问提供的业绩工程类别为城郊铁路、城际铁路、市**** 回答: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地铁系统”或“单轨系统”或“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分类》(GB/T 44413-2024)中“表4 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属性及技术特征”中的地铁系统、单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投标人所述的业绩情形是否满足要求,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准。 问题28:请问招标人,本项目施工单位是否已确定 回答:具体请查阅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问题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里面,没有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简历表,请问是招标人统一提供格式还是投标人自拟格式 回答:由投标人自拟格式。 问题30:请问是否能提供本项目图纸设计资料或其他技术资料 回答:具体请查阅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信息。 问题31:招标文件对人员没有备案要求,请问人员在投标阶段是否不需要备案 回答:招标文件已对人员要求进行了清晰准确的表述,未作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作为评审条件。 问题32:1、请问本项目需要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内进行报名操作吗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还是各联合体成员分别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5.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要求;6.1 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专业人员要求:③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提供:③技术职称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请问,我单位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铁路监理工程师证书是否满足要求相关注册专业是否通过职称证专业或铁路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中一样满足即可 3、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5编制要求: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对应部分提供相关资料(如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和第3.4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在商务部分提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请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无相关格式的,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即可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不需要编制简历表,提供要求的证明资料即可 4、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企业业绩、总监业绩、总代业绩要求中,方式一:如提供已竣工验收的项目业绩的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请问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书是否均属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回答: ①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共同投标协议”已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②铁路监理工程师证书不满足; ③投标文件格式已在盖章版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明确,未作要求由投标人自拟格式; ④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书均属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问题33:请问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答: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共同投标协议”已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问题34:之前不是因为没钱暂定项目了。已经施工了吗项目都取消了。 回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35: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业绩提供副总监工程师或副驻地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否满足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36:市**** 回答: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地铁系统”或“单轨系统”或“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分类》(GB/T 44413-2024)中“表4 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属性及技术特征”中的地铁系统、单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投标人所述的业绩情形是否满足要求,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准。 问题37:总监要3个业绩才能得满分,请问这种项目会同意总监兼任吗而且时间长,那么3个项目要做多久,17年到现在才8年,是不是要求有点太高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38: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回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39: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回答:同问题38,详见其回答。 问题40:各潜在投标人: 近期,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员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平台上针对我司进行恶意质疑。质疑内容为重庆****公司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评级为E级,并由此对我司进行资质质疑及诽谤。我司现澄清如下: 一、关于我司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评级为E级的澄清。 我司2022年监管评级为E级。2022年我司正常经营,主要工作重点为融资担保业务的催收,未开展新增业务。按监管评级办法,当年未发生新增业务的评级一律为E级。截至2025年10月我司所有应代偿款项全部按时代偿,无应偿未尝情况。公司资信良好,获得合作银行、监管部门和区财政局的高度认可。 2023年监管评级,为C级;2024年监管评级,为C级;2025年监管评级需2026年评定,目前无评级。故质疑中最新2023年监管评级为E级的内容,为虚假内容。对于我司资信的质疑,也为凭空捏造。 2025年我司接受全国主流评级公司联合资信进行的主体信用评级,为BBB+。如中国***集团等央企对融资担保公司出函要求为:主体信用评级B级以上。由此可见我司信用评级情况。 我司已获得**省**局政采备案批复、***等财政局政采备案批复、**保函备案批复等省市级**部门保函备案批复。 我司已获得银行融资担保授信额度5.5亿人民币,非银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授信6亿人民币;具有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非融资担保授信(银行分离式保函授信)10亿人民币。 二、对意质疑之人的告诫。 以上别有用心的恶意质疑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本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声誉,给我司造成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属于严重侵权行为。希望相关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予以澄清,消除影响。如上述回复未被理会,我司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向贵方主张相应的权利,追究贵方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回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中计费基数明确为:“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56.98亿元。”本工程招标设置固定费率和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监理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0.80%,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00元(大写:肆仟伍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8分)”修改为:
3.本项目将采用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具体调整如下: 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条增加: “5.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85%。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中“投标报价”增加: “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③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中增加“(四)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内容见附件一;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一: (四)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 (注: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时提供,格式自拟,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 ||
| 递交时间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