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取水工程:1.龙滩水库至新立水厂新建取水干管DN350长度7.37千米;2.龙滩水库新建取水泵站一座。(二)引调水工程:新建双桂镇、新立镇、花桥镇、拔山镇、马灌镇、永丰镇、金鸡镇输水干支管73.76千米;其中:1.新立水厂至双桂水厂新建连通管道DN200长度12.82千米;2.新立水厂至拔山水厂新建连通管道DN300长度12.62千米;3.拔山水厂到凌云水 厂新建连通管道DN200长度10.92千米;4.黄钦水厂至拔山水厂新建连通管道DN450长度26.08千米;5.拔山水厂到庙垭供水站新建输水干管DN200长度11.32千米;6.火炉山新建加压泵站一座。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1542.3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50.5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阶段、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不含专题报告)、地形测量(地形图测量)。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1)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书);(2)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含预算书)。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忠县忠州**** | 地址: | 两江新区****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邓老师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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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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