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供水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一期)第1次澄清公告
第302期 常山县供水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一期)
招标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需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为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由招标人提出,经点击登录查看批准,现对常山县供水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一期)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1.由于本项目更正内容较多,故在招标文件中作出修改,所有内容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常山县供水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一期).QZCF进行制作,具体详见附件。
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
4.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补充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常山县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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