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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推荐)工作安排

河南焦作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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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各单位:根据省人社厅和焦作市人社局关于2025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及《点击登录查看职称自主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校政文〔2023〕25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5年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推荐)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2025年度职称政策的相关说明(一)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除论文或其他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为取得的国内工作业绩。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非学术刊物、论文集等。论文不含书评文章及未被SCI、EI、SSCI和AHCI收录的电子期刊论文。专利需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二)申报教学系列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11月11日;申报非教学系列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截止时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所有申报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均截止到当年12月底。(三)关于转换系列申报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岗位一致的同级职称。同一年度只能评审一次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予以认可,但业绩成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和焦作市人社局关于2025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及《点击登录查看职称自主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校政文〔2023〕25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5年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推荐)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5年度职称政策的相关说明

(一)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除论文或其他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为取得的国内工作业绩。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非学术刊物、论文集等。论文不含书评文章及未被SCI、EI、SSCI和A HCI收录的电子期刊论文。专利需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二)申报教学系列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11月11日;申报非教学系列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截止时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所有申报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均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三)关于转换系列申报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岗位一致的同级职称。同一年度只能评审一次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予以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初级职称申报晋升中级职称,除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的系列外,其他系列同系列不同专业之间均不再转评,可按长期从事专业进行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与申报专业一致。从中级到副高、从副高到正高仍按有关规定进行转评。

(四)关于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问题。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占单位结构比例单独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通过后纳入特设岗位管理。2025年度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关于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问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8号)规定,在岗的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性质,可自愿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和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岗的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资格,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及职业(工种)专业相同或相近。技能人员申报职称依托职称申报系统无障碍申报,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将论文、学历、奖项等作为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技能人员申报考评结合职称的,可免于业务考试。

(六)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按照2025年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按照2025年度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标准并行一年执行,2026年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标准,具体申报评审标准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专栏查询下载。

(七)有关系列的申报评审问题。1.统计系列。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统字〔2025〕30号)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人员自2025年起取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线)后的5年内,满足聘任要求,可以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同时,自2025年起,近5年内(今年为2020年度以后,含2020年度)取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线)的人员,满足聘任要求均可以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2.自然科研系列科普专业。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人员范围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及全省各级科技馆专职从事科普专业的人员,其他单位科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或委托全省自然科研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八)关于职称申报的学历问题。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九)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特殊评审类型人员须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13)。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转评职称同时伴有学历破格情况的,在“评审类型”选择“转评(学历破格)”。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及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考核认定”。

(十)业绩材料专业相关性证明由基层教学组织所在学院出具意见。

二、年度评聘计划

正高级6个,副高级23个,中级3个。

三、推荐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或“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或岗位一致,并符合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评审条件按《点击登录查看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政文〔2023〕24号)执行,辅系列有关职称条件按照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根据政策要求,专职辅导员可选择思想政治理论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评审,选择思想政治理论专业的,按照思政课系列进行评审;选择其他相关专业的,按照教师(不含思政专业)系列进行评审。

申报人员除符合以上评聘条件外,须满足学校和我省其他有关职称政策的要求。

四、推荐评审方式

教学系列(不含思政专业)、非教学系列、思政课系列职称评审指标单独设立。教学系列、思政课系列采取学校推荐委员会推荐,自主评审方式进行推荐评审;非教学系列(图书系列、档案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和工程系列等)采取学校推荐委员会推荐,委托评审方式进行;以考代评类,学校推荐委员会推荐,根据工作需要且该专业技术职务有评聘指标和空岗,备案后进行聘任。

五、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职称推荐和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和评审工作规则执行。

(一)政策学习、成立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个人申报、基层党组织评议(11月7日-11月11日)

1.政策学习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相关职称政策,成立职称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并于11月17日前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勤政楼108室)备案。

参评人员要根据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进行自主学习。

2.个人申报

根据我省现行职称政策和《点击登录查看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政文〔2023〕24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附件1)规定,个人在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学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人根据评审标准和岗位类型条件,按照《评审条件》及其他系列评审条件(附件2),个人自主申报,其中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岗位类型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两类。职称推荐评审过程中不允许更换评审类型和系列类别申报。

申报教学系列(不含思政专业)人员通过本人基层教学组织所在学院报名,申报思政课系列人员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名,申报非教学系列通过部门报名,单列教研室的专业通过其专业主管部门报名。

正式申报人须填写《焦作师专教学系列(辅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附件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4)、《焦作师专职称评审推荐简表》(附件5)、《焦作师专职称评审量化积分表》(附件6)、《焦作师专辅系列职称评审推荐简表》(附件7)、《焦作师专辅系列职务任职资格量化积分表》(附件8)、《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9)并准备相关材料。

3.基层党组织评议

把好思想政治关,把师德师风作为职称评审推荐的首要条件。对政治不合格、师德失范、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各基层党组织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按照同意、不同意进行民主评议,依据评议结果对申报人出具推荐意见,不同意票数达三分之一(含)者不得推荐。并在参评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鉴定表》上签署意见。

各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党组织评议结果等资料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勤政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zsz.edu.cn。

(二)资格、业绩和量化积分审核(11月12日-14日)

1.资格审查与业绩审核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和业绩审核,并在《焦作师专教学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其中,人事处负责申报条件中基本条件,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以及评审条件中的企业实践锻炼等内容的审核;教务处负责评审条件中的专业理论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中的教学工作业绩等内容的审核;科研处负责评审条件里工作业绩中的科研业绩内容的审核;学生工作部对35岁以下青年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经历以及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党委组织部对35岁以下青年教师参加扶贫经历以及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人事处对35岁以下青年教师参加支教、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以及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2.量化积分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对资格审查与业绩审核合格的人员,进行量化积分审核,并在《焦作师专职称评审推荐简表》《焦作师专职称评审量化积分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审核合格人员将《焦作师专教学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焦作师专职称评审推荐简表》《焦作师专职称评审量化积分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签字盖章的一式一份)及个人材料,提交至相应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

荣誉、竞赛及科研等业绩认定如有异议,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裁决,且为最终裁定。

时间安排:副高级 11月12-13日;正高级和中级 11月14日。

地点:行政楼四楼405室。

(三)基层单位推荐(11月17日-24日)

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初评推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要求,通过查看资料、个人述职、考核认定、同行评议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

11月24日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签署意见并盖章报送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勤政楼108室)。

(四)论文外审(暂定11月12日-24日)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人提交2篇代表性论文送3名外审专家匿名评议,评议结果分“达到”“基本达到”和“未达到”三档。3个评议结果有2个“未达到”者,退出后续评审程序。

(五)讲课答辩(暂定11月28日)

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需参加讲课答辩,重点考察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每人准备3篇纸质教案,讲课时按序号随机抽取1篇。具体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六)材料接收和展示(11月24日-12月1日)

11月24日,各基层单位推荐人选将个人材料上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四楼405室)。

11月25日-12月1日,申报人的评审材料由人事处组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集中展示(行政楼四楼405室)。

所有申报人员量化积分表均同时展示,一经展示,个人不得变更。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需变更的所有材料再次展示,并说明变更原因。

(七)学校复核(12月2日-8日)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对展示的评审材料和申报人的申报资格、积分进行复核,无异议后,确定参加学校职称推荐人员并进行公示。

(八)各类指标分配(12月2日-8日)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指标分配办法和申报人员情况,确定2025年度各类职称分配指标,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指标分配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九)组织召开推荐委员会会议

12月10日(暂定),学校组织召开推荐委员会会议,根据《点击登录查看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试行)》校政文〔2023〕25号文件要求,按照量化积分分值和评委票决积分之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指标限额,等额推荐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

(十)推荐结果公示

将推荐结果提交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十一)组织召开自主评审委员会会议

12月18日(暂定),学校组织召开点击登录查看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会议,按照评审要求和程序,网上评审票决学校教师(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

(十二)评审结果公示(12月19日-25日)

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职称评审通过人选并公示。

六、有关说明

(一)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两者只能参加一个,不能同时申报评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执行,具体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53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人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必须齐全规范、真实有效,《焦作师专教学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焦作师专职称评审推荐简表》《焦作师专职称评审量化积分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必须与原件一致。对未经相应部门审查合格的、不符合学校申报条件的、不属于该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以及不齐全、不规范、不真实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如有任何不实,将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高级职称要求近5年继续教育合格,申报中级职称要求近3年(本科学历学位为4年)继续教育合格,每年专业科目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合格。

(四)人事代理人员可参加学校职称评审,按照我校主辅系列量化积分办法,与在编同级人员一同参与积分推荐,且推荐标准不低于同等级晋升职称在编人员排名中最低积分。

(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

(六)严格“五公开”管理。严格落实职称评审政策、评审推荐办法、评审计划、评审程序、评审结果“五公开”管理。各级环节的公示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相关部门需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咨询、收集反馈意见,认真整理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公示结束后,需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上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公示环节规范透明、问题处置闭环。

(七)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推荐、评审工作中,若评审委员会成员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遇到与本人或亲属有利害关系的申报事项,必须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该申报人的推荐评议、材料审核及评审投票等环节,确保评审过程公平无偏。

(八)明确申报人权利与义务。申报人需服从各级推荐、评审组织的工作安排,正确对待推荐与评审结果;对工作流程或结果有异议的,须以实名形式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严禁以匿名、造谣等不正当方式质疑或干扰评审工作。

(九)学校纪委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按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附件10)及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点击登录查看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政文〔2023〕24号).pdf'}" style="font-family:宋体, simsun;text-decoration:underline;">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政文〔2023〕24号).pdf

附件2:其他系列评审条件.rar

附件3:焦作师专教学(辅)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rar

附件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焦作师专职称评审推荐简表.doc

附件6:焦作师专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量化积分表.docx

附件7:焦作师专辅系列职称评审推荐简表.doc

附件8:焦作师专辅系列职务任职资格量化积分表.docx

附件9: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鉴定表.doc

附件10:《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doc

附件11:2025年职称自主评审个人提交材料及要求.doc

附件12:职称申报专业目录.xls

附件13: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doc

焦作师专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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