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上高县****YC2025-015)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高县“嘉游赣”活动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46.4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高县“嘉游赣”活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高县“嘉游赣”活动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
【上述 1-6 点,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 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07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7:30 止(法定节假 日及周六、周日除外),拟响应供应商须于此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 委托书)发送至邮箱 ****@qq.com,代理机构收到合格报名资料后将采购文件回复至 邮箱,逾期无法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江西省宜春市****15 栋 327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江西省宜春市****15 栋 327 号)。
七、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其上高县“嘉游赣”活动服务项 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高县“嘉游赣”活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项目要求
1 上高县“嘉游赣”活动服务 1 项 464000 详见文件 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至活动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
【上述 1-6 点,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 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注: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 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响应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7:30 止(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除外),拟响应供应商须于此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发送至 邮箱 ****@qq.com,代理机构收到合格报名资料后将采购文件回复至邮箱,逾期无法
办理。
2.地点:邮箱 ****@qq.com。
3.方式:代理机构收到合格报名资料后将采购文件回复至邮箱。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2.响应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江西省宜春市****15 栋 327 号)。
五、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及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商务指标优劣排列。
六、响应须知
1.响应文件要求
(1)U 盘拷贝盖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用信封封装,于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 交,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响应。
(2)纸质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 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及注明该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截止前不得启封”的字 样,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响应。
2.本次招标项目为壹个包,响应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及服务能力投标。
3.本项目不组织统一勘查现场,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建议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 商进行现场考察。响应供应商可自愿前往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 行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响应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 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4.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是 否
5.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单价不做调整。
6.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
地址:上高县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袁辉 联系电话:****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江西省宜春市****号)
八、公告期限: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止。
九、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经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拟响应 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高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点击登录查看(江西省宜春市****15 栋 327 号)
联 系 人: 袁辉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