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DZDC - 202510 - H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
本 2025 年职工健康体检院外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预算金额:2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职工健康体检院外服务项目;
(**** 年职工健康体检院外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持下列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qq.com 并与我公司报名处工作人员予以确认,联系人: 魏老师,联系电话: ****。报名费通过支付宝缴纳(支付宝账号: ****),比选文件有偿提供, 300 元/份,比选文件提供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成都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年 11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成都市****
七、其他
一、2025 年职工健康体检外服务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2、项目概况:为关心关爱职工的身体健康,做到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拟对我院 270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人数为准)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拟采购 2 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
3、预算金额:20 万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三、本次比选活动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相应营业执照、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文荣荣(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