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惠商业管理公司自营店铺商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惠商业管理公司自营店铺商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0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天惠商业管理公司自营店铺商品,按照要求完成货品的交付、存储、运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惠商业管理公司自营店铺商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惠商业管理公司自营店铺商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是 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 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承诺函)
2.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在乌鲁木齐市具有实体店铺或仓库、厂房等,便于物资配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或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提供(2023 或 2024 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 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个体工 商户需提供银行流水证明材料;若为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5.供应商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6.供应商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7.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资金状况良好,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包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 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合营公司、联营公司,通过技术、资金、原材料、销售等形成实际控 制的公司等,一经发现,相关公司全部取消应答资格)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11.无拖欠新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款项。(提供承诺函)
12.与新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无法律仲裁、诉讼历史或正处于法律仲裁、诉讼。(提供承 诺函)
13.与新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因欠款或违反合同等,被新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纳入 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挂靠。(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视中心一楼 110 招标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视中心一楼 110 招标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领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qq.com;并将单位名称、所投项 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号打印在一张 A4 纸上加盖公章,扫描后一并发送至 此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视中心 联 系 人:何女士、任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室 801 室
联 系 人: 陈工、吴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