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2025年度点击登录查看机关辅警雇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人寿保险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320,340
项目地点: 扬州****
预计评审时间: **** 14:00
评审地点: 南京市****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机关)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电话: ****
固定电话: ****
响应开始时间: **** 10:00
响应截止时间: **** 13:3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前连续六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响应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响应前连续六个月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提供响应前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或承诺书)。
6.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总公司的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供应商如果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则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总(母)公司对其出具的有效授权。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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