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
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磋商邀请
(招标编号:珙县****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珙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宾市珙县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0万元;其他资金债券资金12000万元,招标人为珙县上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1处、扩建规模化供水工程3处,管网延伸工程6处,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等;千人、百人、分散供水工程打捆实施3处,因地制宜配备消毒净化设备、配套建设输配水管网等,全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珙县****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珙县****
七、其他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珙县上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宜宾市珙县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珙县****
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珙县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人:
二、采购预算资金
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 139.81 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编制费 44.18 万元、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费 28.13 万元、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费 67.5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本项目简介 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 1 处、扩建规模化供水工程 3 处、管网延伸工程 6处,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等;千人、百人、分散供水工程打捆实施 3 处,因地制宜配备消毒净化设备、配套建设输配水管网等,全县****
开展投资建设。建设内容包括:
(1)甘泉、珙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2)新建曹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3)洛亥、王家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 (4)洛表、上罗水厂、上罗镇供水工程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 (5)底洞、孝儿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6)千人、百人及分散供水打捆工程。
(二)项目服务要求及范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拟对宜宾市珙县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报告编制、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 (3 个涉河点位)、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新建曹营水厂、王家水厂扩建、洛亥水厂扩建) 技术服务,提交采购人经专家评审合格成果报告文件,协助采购人获得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3.服务地点:珙县。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服务完成。
5.本项目共 1 个包,采购 1 名供应商,采购预算为 139.81 万元,最高限价为 139.81 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相关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
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至****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
方式: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珙县****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珙县上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主管部门。
招标人:珙县上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
联系人: 熊女士
电 话: 0831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