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人家(宣化御园)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Z320000A****V10V)
一、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HAXY-****-DJD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宣化人家(宣化御园)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更正内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1)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 (3)由省级以上监管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文件)。 3.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据(提供2025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盱眙县****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盱城街道宣化农贸市****
联 系 人:王华军
电 话:****
电 子 邮 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盱眙国际商务大厦 1123 室
联 系 人:张秀
电 话:0517 - ****
电 子 邮 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秀(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