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钢筋集中加工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None |
| 发布单位: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公告 |
| 公告标题: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钢筋集中加工工程劳务分包采购招标 |
| 公告内容: |
| 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钢筋集中加工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名称)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钢筋集中加工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包件名称) 房建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本招标项目 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 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钢筋集中加工工程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 其他: 无 。 招标范围: 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钢筋集中加工工程劳务分包施工。 包件划分: 本次分包采购划分为1个包件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① , 计划开工日期 **** 。 2.3 其他: 无 。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 级及以下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1月 13日 10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每包件 500元(含电子版图纸),标书款限于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 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钢筋集中加工工程招标标书款”。必须以投标人公司法人账户进行汇款,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钢筋集中加工工程投标、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采购人指定收标书款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账号:****503916 5.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18 日 10 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 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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