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太平寺校区新增人脸识别门禁面板机比选项目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点击登录查看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出一家供应商为我院太平寺校区新增人脸识别门禁面板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采购人
****
(二)项目名称:太平寺校区新增人脸识别门禁面板机项目
(三)项目预算:4.76元(大写:)肆万柒仟陆佰元整。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
目前太平寺校区****
三、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
参选供应商满足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专业服务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5.参选供应商须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6.响应先货(服务)后款、先发票后结算、对公转账结算方式;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选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四)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企业简介及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六)报价函(格式自理)。
五、比选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比选方法:综合评分法,经评审满足比选公告要求,综合评分最高的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二)评分标准
太平寺校区新增人脸识别门禁面板机比选项目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报价10% | 10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3.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 | 客观评分因素 |
| 2 | 人员配置38% | 38 | 针对本项目拟配置的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1、项目经理1名,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3分、具备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3分、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2、项目助理1名,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5分;本项最多得1分。 3、网络工程师1名,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得5分。 4、硬件工程师1名,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传输与接入证书,得5分。 5、设立专职售后对接人员负责沟通协调,并在提供1年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期间,派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服务,负责多系统对接、运维、硬件设备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确保售后响应及时性与系统稳定性。每提供一名驻场工程师可得7分,最多可得14分,需提供驻场服务承诺函。 | 技术实力评分因素 |
| 3 | 项目实施方案 37% | 37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应包含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每项都提供了的得37分,每缺少一项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扣3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逻辑问题或实施环节漏缺或前后矛盾)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技术组织能力评分因素 |
| 4 | 履约能力15% | 15 | 供应商自****(含)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提供1个证明材料得3分,最多得15分 | 业绩评分因素 |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9:00-17:30);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103 办公室。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递交截止时间:****17时前;
(二)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103 办公室。
八、签订合同
收到中选结果通知后,在15日内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比选结果以公告方式公布,请供应商自行查阅点击登录查看官网公告)
九、其 他
(一)比选文件要求:比选文件一式二份,正本1份,副本1份、胶装。封面应注明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内容应包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报价函、“相关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商务应答部分等。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报名点,过时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安全保卫处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1
太平寺校区人脸识别门禁面板机采购需求
一、项目清单(实质性要求)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说明 | 备注 |
| 1 | 人脸识别门禁面板机 | 12 | 台 | 太平寺校区 | 不允许 进口产品参与 |
二、项目技术参数
(一)技术参数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
| 1 | 人脸识别 门禁面板机 | 1.支持≥7寸触摸屏; 2.屏幕分辨率不低于600*1024; 3.支持双目摄像头,一路可见光摄像头,一路红外摄像头,可见光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1080×1920; 4.支持在环境光为0.001lux下正常检测并识别人脸; 5.支持防拆按钮设计,受到外力异常拆卸可产生报警,支持外接安全模块开门,防止短接开门; 6.支持人脸识别、IC卡识别、密码、指纹等多种核验方式; 7.支持≥20000人脸库容,≥10万条时间记录; 8.支持人脸活体检测功能(防假体攻击功能),对电子照片、视频、打印照片、3D模型中的人脸不能进行人脸识别开门; 9.支持H.265编码,支持录像视频、图片输出; 10.支持单个人员导入底库照片≥6张; 11.支持人脸识别平均响应时间应≤120ms; 12.支持识别率不低于99.8%,误识率不高于0.2%; 13.支持导出人员出入记录,记录包括出入时间、人员类型、出入区域和抓拍图片; 14.支持选配设备底部功能模块,支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二维码、身份证、指纹等功能模块; 15.支持≥2路告警输入,≥1路告警输出,≥1路RS485接口,≥1路RS45网口,≥1路韦根输入、≥1路韦根输出; 16.支持IP65防护等级; 17.工作电压DC12V±25%。 |
1.基本情况。本次项目主要是对学校指定出入口人脸识别门禁闸机通行通道进行改造,对于之前的单向通道进出改为双向进出,并与访客管理、出入口管理等系统联动,实现对出入校人员的自动授权管理和汇总统计查询。项目预算:4.76万元。
2.项目总体要求。为保证项目的快速平稳推进,保证项目正常及时建成及长期稳定运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如下事宜:
(1)软件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括其提交方案中所涉及的软件系统(包含且不限于所有业务工具组件、中间件/支撑软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的所有费用。项目中业务系统软件使用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推荐采用开源系统、数据库或工具。如果采用商业软件,须包含10年使用授权,并提供承诺函。如上所涉及的系统或软件出现版权争议完全由中标人承担并解决,采购人不再为上述内容支付其他费用。
(2)系统集成要求(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根据学校要求随时配合与学校现有平台、系统进行集成对接,所提供的软件及配套软件、硬件及相关设施,必须与学校现有智慧校园的软硬件无缝对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和学校现有综合服务门户(含web端和手机端)进行认证集成、数据集成和平台集成的能力。为确保投标人具有集成能力,要求提供承诺函,同时承诺免费对接。后期根据业务使用部门需求,由校方相关部门配合,可按要求进行数据整合和共享,实现统一门户、统一身份认证和统一用户信息,满足采购人数据及系统融合需求。
3.项目实施要求。1)项目启动后,投标人应允许采购人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参与项目开发及整合系统本身必须的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系统测试等相关工作中。2)项目中的系统软件由投标人负责安装,采购人负责提供系统部署所需要的配置环境。3)本项目硬件设备必须安装在校内指定位置,系统运行产生的所有数据归采购人所有。
4.项目验收要求(实质性要求)。项目中提供的全部硬件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与所投产品一致,安装到位可正常运行;系统进行功能性验证,满足招标要求参数即可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初验,初验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后进行最终验收,终验合格后签订验收报告。
三、商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3.交货验收时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二)兼容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所投产品均能与采购人现有门禁系统及设备进行兼容对接并正常使用,否则将被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合同约定向中标人索赔。
(三)售后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配置具备必要的售后机具、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2.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响应到场,1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不能解决的提供备用货物,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使用;如在项目履约时间和质保期内,货物经投标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投标人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投标人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列明维修费用清单并载明费用。
3.质量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4.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提供不少于4次的巡检和维护保养。
5.投标人应保障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交货时间、方式、地点及付款方式(实质性要求)
1.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2.履约方式: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履约交货时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4.1提供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4.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正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外观清洁,产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的相关标准要求。
5.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安装调试完毕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之日起1个月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100%。
5.2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投标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五)质保期(实质性要求)
壹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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