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养生护理保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本院养生馆的养生护理保健服务范围,保障养生馆日常运营工作有序开展,现决定对本院养生馆养生护理保健服务项目开展院内竞争性磋商。磋商方式分为现场磋商与电话磋商两类,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 类别 | 详情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养生馆养生护理保健服务 |
| 项目数量 | 1项 |
| 材料份数要求 | 1份正本、2份副本 |
| 服务期限 | 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
| 项目预算 | 每月不超过16800元(≤16800元/月) |
二、供应商派驻人员要求
本次项目要求供应商派驻养生护理保健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 要求类别 | 详情 |
| 年龄限制 | 18-55周岁 |
| 工作职责 | 1.负责本院养生馆养生护理保健相关的日常工作;2.具体服务内容需涵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服务方案》及乙方(供应商)承诺的全部内容 |
| 工作时间 | 每日10:00-22:0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拥有其他单位相关运营管理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业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失信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正式报价单;
3.相关运营管理服务业绩资料;
4.养生、护理、保健等服务相关的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参选机构出具的“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服务承诺书(需明确服务标准、责任义务等核心内容)。
(二)材料规范
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与报价文件(1份)一同密封递交;
2.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3.标书需包含“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公司全名近3年全文检索(不设其他条件)”的截图(截图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若为现场磋商,投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五、磋商规则与纪律要求
(一)参加人纪律
1.参加人需熟练掌握项目要求及技术细节,若对专业内容不熟悉,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协助,不得出现“一问三不知”的情况;
2.不得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设计图签及图章等重要文件或信息;
3.未经委托,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企业或本人名义参与竞争性磋商报价活动;
4.不得通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围标、哄抬报价、恶意低价竞争、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影响磋商结果;
5.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开展促销活动,且在磋商洽谈前、中、后三个阶段,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医院相关领导或工作人员提供财物、提成等利益;
6.不得与医院相关领导或工作人员进行非正常交往,不得通过宴请、送礼、馈赠财物或邀请参与其他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活动;
7.不得私自向评标委员递交材料或进行暗示,不得借领导名义授意特定公司相关信息;
8.磋商期间,不得询问评价进展情况,不得开展旨在影响评价结果的相关活动;
9. 各报价人之间不得互相诋毁,不得干扰磋商工作正常开展。
(二)资质审查
若材料不全(如缺少营业执照、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关键内容),将不允许参加磋商。
六、材料递交与装订要求
(一)磋商方式与递交路径
| 磋商方式 | 递交要求 |
| 现场磋商 | 由参加公司代表在磋商(询价)当日,当面将材料提交给评标专家小组 |
| 电话磋商 | 参加公司需在磋商之日前,将标书邮寄至医院招标办(地址:柳州市****阳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 |
(二)装订规范
1.材料需有正式封面,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
2.不允许使用抽杆夹、文件夹、文件袋等非胶装形式装订;
3.若对装订要求有疑问,可致电招标办公室咨询。
七、报名相关事项
八、(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柳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2.邮件报名邮箱:****@163.com
需提交的邮件附件:
(1)报名函(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报名时间,扫描件需在空白处加盖公司公章;若同时报名多个项目,可列清单说明);
(2)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
****17:30(逾期报名需电话联系招标办确认是否可补报)。
(三)报名注意事项
已报名的公司不得随意取消报名,若确需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医院招标办(电话:****);未按要求提前通知取消的,将被记录不良信用,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九、磋商时间与地点
1.磋商(询价)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磋商(询价)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十、联系方式
| 类别 | 详情 |
| |磋商(询价)单位 | |
| 单位地址 | 柳州市**** |
| 负责科室 | 招标办公室 |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罗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邮箱 | ****@163.com |
发布日期:****
附件下载:本文下载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