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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庆油田稳定轻烃(长庆上古)竞价交易的公告
编号: ****
各交易商企业:
大连石油交易所****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竞价销售长庆油田稳定轻烃(长庆上古)。本次竞价交易安排如下:
1、交易时间: ****09:00至09:15期间内。
2、交易模式: 竞价。
3、商品名称: 稳定轻烃(长庆上古)。
4、商品数量: 700吨。
5、特别声明:
诚信保证金按照公告(JY****)执行,交易服务费按照公告(JY****)执行(本次交易采购方按照成交额的0.096%收取),请参与本次竞价的交易商在竞价交易公告发布后竞价交易开始前缴纳相关款项到大连石油交易所账户,未按时缴款的交易商无权参与交易。
请有意参与竞价交易的交易商认真查阅交易公告及《关于委托大连石油交易所竞价交易长庆油田稳定轻烃(长庆上古)的函》的内容,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交易时间段内登录大连石油交易所网络交易平台竞价业务板块参与交易。
联系人: 贾璧源
联系方式: ****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委托大连石油交易所竞价交易长庆油田稳定轻烃(长庆上古)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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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委托大连石油交易所竞价交易稳定轻烃(长庆上古)函
大连石油交易所:
按照中石油集团公司及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稳定轻烃市场化销售有关要求,点击登录查看委托贵所于****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竞价交易长庆油田上古天然气处理总厂所产稳定轻烃。具体交易事项如下:
| 1. 交易时间 | ****9:00至9:15 |
| 2. 交易模式 | 竞价 |
| 3. 商品名称 | 稳定轻烃(长庆上古) |
| 4. 属性指标 | GB9053 - 2013 |
| 5. 商品数量 | 700吨 |
| 6. 报单要求 | 最小报单数量50吨;最大报单数量700吨;报单数量增幅为25的整数倍 |
| 7. 竞价底价(含税) | 在交易当日开市前由点击登录查看确定出明确价格 |
| 8. 竞价下单报价增幅 | 20元的整数倍,最低加价不低于20元 |
| 9. 提货单价(含税) | 成交客户的最终下单报价 |
| 10. 提货期限 | ****至11月14日 |
| 11. 提货地点 | 计量交接点、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交割点以客户签订的《计量交接合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
| 12. 提货方式 | 由客户自行安排符合要求的压力罐车提货 |
| 13. 成交结果确认 | 竞价结束后,有交易达成则视为有效,贵所与我公司共同出具成交确认书。无交易达成则视为流拍,取消本次计划安排 |
| 14. 客户资质要求 | 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是经过点击登录查看备案的轻烃市场化销售企业。客户参与竞拍前应与长庆油田上古处理厂(长庆榆林油气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并在每次竞拍前,由我公司盖章确认后方能参加竞拍 |
15. 其他约定
15.1 交易保证金: 竞价客户需在竞价开始前足额缴纳本批次竞价诚信保证金,如客户竞价成功后未如期办理成交手续、预付货款及现场提货,贵所有权扣除竞价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作为赔偿;如客户未竞价成功,交易保证金将按规定全额退还。
15.2 交易约定: 成交客户提货数量不能超过中标量,且与中标量相比,欠销部分不得大于25吨;每期拉运数量控制在此范围内,即视为完成当期中标约定数量。客户中标余量不足25吨,将不予装车,客户欠销部分大于25吨视为违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我公司将暂停客户参与竞价活动1次。
15.3 结算支付: 以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客户按照中标量,向出卖人以电汇方式足额预付货款给我公司。我公司确认收到预付款后方可安排装车,如预付款余额不足时,我公司有权不予装车。每月完成交货后我公司开具包含轻烃消费税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5.4 交易服务费: 此次竞价交易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成交客户承担。
15.5 中标确认约定: 竞拍成交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
15.6 违约约定:若成交客户无故未如期按稳定轻烃竞价交易成交确认书组织提货,我公司有权取消本次竞价成交资格,并取消当年后续参与我公司产品竞价的交易资格。
15.7 用途约定:成交客户购买商品不能转售和用于成品油调和,我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转售或用于调和成品油行为,我公司有权立即停止供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客户承担。
15.8 免责约定:因地震、洪涝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按照销售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
15.9 其他相关约定:按照签订的销售合同、计量交接合同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致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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