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高值化循环利用年产38万吨铸件工程建设项目
咨询设计服务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废旧物资高值化循环利用年产38万吨铸件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项目业主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咨询设计服务 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废旧物资高值化循环利用年产38万吨铸件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址:湖北省石首市****
2.3 工程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 新建项目:拟新征土地 1000亩,建设年产38万吨各类铸造及加工车间;配套建设熔炼中心、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外网工程及公用动力辅助设施等各类生产配套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以建设单位最终实施为准。
2.3.2 旧厂改扩建:拟在原湖北荆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铸造车间3座,配套车检厂房、成品房、仓库、办公楼、宿舍、外网工程及公用动力辅助设施等各类生产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72937.40㎡,具体建设内容须参考原有已报批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深化设计并形成最终实施方案。
2.4 招标范围:
2.3.1 项目策划: 编制并提供包括项目策划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安全预评价、职业健康风险预评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各类文件;
2.3.2 工程勘察: 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勘、详勘、地形图测量及竣工测量等;
2.3.3 工程设计: 包含项目方案设计阶段、项目详细设计阶段、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四个阶段。主要设计工作内容:包含铸造工艺设计(不含熔炼中心)、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边界待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暖通、动力、智能化设计、绿化设计、幕墙设计、燃气设计(边界待与当地燃气部门协商)、消防设计。当地部门另有特别规定的由当地准荐方另行独立签订合同,技术上由投标人统一进行管理;
2.3.4 造价咨询: 包括投资估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竣工决算审核,不含跟踪审计。
各专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咨询设计服务周期: 761日历天。(****止)。
2.6 合同估算价:1980万元。超过此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7 咨询设计服务要求:咨询及设计服务参照项目所在地相关现行建设工程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管理文件等,并满足招标人以下三点总体要求(各专项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1 项目按照“铸造绿色示范工厂”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参考JB/T 14408-2023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实现委托方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目标。项目投产后申报获批“铸造绿色示范工厂”;
2.7.2 项目按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参考GB/T 37393-2019数字化车间通用技术要求和T/CFA 031103. 5--2018铸造数字化工厂通用技术要求),实现委托方对企业资源、产品工艺、人员、成本、客户、供应链进行精细化、可视化、标准化管理,实时掌握项目整体运营状况。项目投产后协助委托方获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2.7.3 项目设计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确保投产后20年不落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此外投标人还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承担过大型工业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建安工程设计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5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业工程设计业绩。
3.6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现场查询为准)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查询为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投标邀请书的确认
本投标邀请书通过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以 “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请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以发出时间为准) 5 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标确认书”。投标确认书”截止时间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认书”的,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确认书”于****前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2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湘鄂农贸城20幢A110-A111(点击登录查看)。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经济开发区金平工业园区石首大道西侧12栋203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石首市湘鄂农贸城20幢A110-A111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qq.com
2025 年 11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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