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61.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84.50万元,建设规模: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等。建设地点:海曙区****
2.2 招标范围:宁波市****
2.3 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元)的绿化景观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三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月(2025年8月、9月、10月)连续三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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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波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 系 人:张维、谢安琪
电 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