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等9个市县14个垦地融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万宁、澄迈生石灰询比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乐东等9个市县14个垦地融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万宁、澄迈生石灰采购。
(二)项目地址。万宁、澄迈。
(三)项目内容。万宁市****生石灰需求79.65吨(袋装),澄迈县****生石灰需求55.42吨(袋装)。最终生石灰需求量以实际为准。
二、招标控制价
(二)招标控制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生石灰需求量(吨) | 招标控制价单价(元/亩) | 招标控制价总价(元) |
| 1 | 万宁市**** | 79.65 | 800 | 63720 |
| 2 | 澄迈县**** | 55.42 | 800 | 44336 |
| 合计 | 108056 | |||
以上价格包含运费、装卸费、过磅费等合理费用,报价单位结合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自行酌情报价。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有销售生石灰等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版)。
2.近3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被限制生产经营(提供承诺函盖章版)。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盖章版)。
4.提供生石灰符合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NY/T 3443-2019(提供检测报告)。
四、中标单位选定
报价为所有报价最低值且与我司要求提供的服务和质量匹配的机构为中标单位。
五、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函;
4.检测报告。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按照“三、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
.承诺函
本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做以下承诺真实有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承诺本次在海垦集团集采平台所报价格在30日内均真实有效。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