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劳务库招募工作的公平性与实效性,保障劳务库建设顺利推进,结合前期申请资料评审情况,我公司现对《点击登录查看劳务库招募公告》中部分招募条件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内容
1、将原公告招募要求第2条明确为“合同内容应能清晰体现其只包工、不包主要材料的特点。报名单位提供扩大劳务业绩的,由报名单位自行划分具体清包合同金额或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
2、取消原公告招募要求第3条“注册资本金注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
3、将原公告招募要求第5条明确为“申请单位企业信用报告不得显示存在近三年内,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银行各类融资还款逾期记录;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信用报告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异议信息提示(从业相关)。以上信用报告出具的时间均应在申请单位发送入库申请资料到指定邮箱之日起前90天内,并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4、将原公告招募要求第7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不少于20个”调整为“满足施工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不少于6人(其中电焊工、电工、架子工均需至少有一名),所有证书以应急管理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原劳务库招募公告链接:
http:**** menuId=204
2、除上述调整外,原招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3、已提交申请的单位根据本次调整内容自行补充完善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我公司将依据调整后的条件统一进行复核。
4、后续申请单位请按调整后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资料。
本次调整旨在确保劳务库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附件:申请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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