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5年鹿亭乡白鹿大溪生态清洁型溪道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51,11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单位: 1. 投标人须知“9.5.1”增加监督部门电话:****。 2. 合同条款17.7 “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其中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细化为以下内容:(1).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2).竣工决算说明书。(3).相关证明材料等。 3. 其中一个A值“433065”修正为“****”,其余A值不变。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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