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管理规定》,规范开展县城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现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一家检测单位负责开展2025年六县县城供水水质抽检项目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果洛州六县县城供水水质抽检项目
二、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果洛州玛沁、甘德、达日、久治、班玛、玛多县县城范围内供水水质监测;
2.服务内容:开展2025年果洛州六县县城供水水质检测抽检。主要内容包括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全州6个县城开展供水工程检测,检测为期6个月,检测水样72份。其中月检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每月开展43项“常规指标”检测,年检开展97项“常规指标及扩展指标”检测。对相关供水厂提供技术指导,撰写水质分析报告,监测点位水质超标、异常、群众投诉时,开展溯源性分析。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39.74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水质检测机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监测站要求或者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4.资格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五、采购须知
1.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3.响应文件的报价超过39.74万元,报价无效。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17:00。
5.供应商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密封
六、成交通知
1.递交文件截止日期结束后三日内,我局将向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询价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张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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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