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现对“山地智能农机装备—磁控溅射真空镀膜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关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数量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 | 磁控溅射真空镀膜仪 | 34 | 1台 | 1 | 工业 |
| 2 | 多功能田间管理无人机 | 30 | 1台 | 1 | 工业 |
| 注: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以上采购项目内容的具体要求,见“第二篇 采购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指成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同时参与多个分包的投标人,每个分包的投标文件(指经济、商务、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制作、单独封装。本项目共2个分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人资金已到位。预算金额:人民币64万元;其中分包1:34万元;分包:3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的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https:****)上下载或至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如果有)、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若未及时至前述地点下载或获取相关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获取招标文件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份,资料费收取后不予退还,缴费方式为在线缴费。
供应商须登录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信息化平台(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查看招标项目信息,完成报名缴费后再下载标书(具体详见“供应商投标报名及标书下载指南https:****:30910/bid/detail?id=15195”)。
(四)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 年11月 30 日09时00分至2025 年11月 3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开标时间:2025 年11月 30 日09时30分。
(六)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签到;
3、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了招标文件资料费。
(七)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点击登录查看文俊楼(南区行政楼)二楼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1室(点击登录查看二号门内400米处)。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但投标人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被列为点击登录查看失信行为人名单,视情节轻重,禁止失信行为人及其关联方3至5年内参加点击登录查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任何采购项目;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将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
(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
(三)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如有)的;
(四)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
(八)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
上述关联方是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分包同时进行投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五)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和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s:****)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上报财政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和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s:****)网上同时发布。
(一)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采购组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袁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
位 置:点击登录查看2号门内进入直行约400米,南区****
(三)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 ****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
(四)技术交流人:分包1孙老师 电话:****
分包2何老师 电话:****
(五)询问、质疑受理人:杨老师
电 话:****
邮 箱:****@swu.edu.cn
地 址:重庆市****
位 置:点击登录查看2号门内进入直行约400米,南区****
(一)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运输道路、安装空间及环境、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踏勘时需提前预约,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交货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联系人:分包1孙老师 电话:****
分包2何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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