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算金额:54755.73元,(注:预算依据为市场调研结果平均值)
(四)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五)施工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人将此项目转手交给第三人实施。
(三)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询价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
(五)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报价及成交原则
(一)报价
1.参与报价供应商报价的单价须包含完成该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安全措施费、保险、税费、工具费等。
2.报价供应商应实地考察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不支持二次报价。
(二)成交原则
我院将对收到的供应商资料进行评审,供应商在满足询价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工期、服务质量及报价要求的情况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如出现报价相同时,首先按近两年(报价截止日前两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数量领先者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数量相同按合同累计总金额领先者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递交报价材料时间及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非见面递交资料,请报价人将报价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审核通过后即为报价成功。
报价时间:****—****下午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扎鲁特旗鲁北镇河北新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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