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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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天津市**** |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 坐落位置 | 天津河北区**** | ||
| 面积 | 8526.72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房产总建筑面积8836.34㎡,其中包含证载面积7825.75㎡、地下室无证面积890㎡、锅炉房二层无证面积120.59㎡。其中,房产首层建筑面积309.62㎡的区域不在此次招租范围内,所以此次招租面积为8526.72㎡。 |
| 出租用途 | 其他 | 特色 | |
|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 权证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 权证编号 | 津(2023)河北区不动产权第****号 | 免租期限 | 无 |
|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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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 | 2,255<万元 > | 租赁期限 | 5年 |
|---|---|---|---|
| 年平均租金 | 451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
| 价格说明 | 租金按季度支付,租期5年,年租金451万元,合计2255万元。 | ||
| 支付方式 |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130万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 保证金的处理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不放弃 |
| 是否进场结算 | 是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 150.333333万元 |
|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 承租方应将扣除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130万元)后的剩余需支付的首期租金(计3个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计1个月租金)合计人民币203333.33元(大写:贰拾万零叁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 | ||
|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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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将13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交易保证金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银行账户。 三、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将扣除交易保证金后的剩余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合计人民币203333.33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零叁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 。剩余的租金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四、最终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的130万元人民币(无息)交易保证金将折抵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后,经双方确认对出租用地现状无争议、租金缴纳以及约定的相关费用已全部结清且无其他争议的,出租方于确认之日起30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个月租金)375833.33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捌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 五、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材料进行意向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明确知晓,承诺该租赁房产用途仅用于从事经营医疗、医院经营。2.承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产用途,不得从事与医疗服务类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不进行非法、违规活动。3.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并结合经营实际自行购买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相关保险,对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各类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承诺需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等相关事宜。5.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产转租给第三方使用。6.如承租方违反以上交易条件及披露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六、标的产生合格意向承租方后,由于该标的涉及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由天津产权安排后续交易事宜,在确定最终承租方后,其余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原路径原额返还。 七、本标的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八、天津产权收到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交易凭证。 九、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承租方承担相应费用。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十一、承租方不得有污染、噪声扰民等经营行为,不得在租赁房产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为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场所;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十二、租金由出租方收租,租赁期间,使用该租赁房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十三、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租户,由最终承租方自行负责清户事宜,清户事宜与出租方及天津产权无关。 | ||||||
|---|---|---|---|---|---|---|---|
|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及医疗、医院行业的成熟运营经验(须提供相关承诺及成功运营项目案例)。 2、意向承租方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资信证明等。公司合法经营且公司法人不得有违法记录及列为失信等,具备成熟丰富运营经验,及单体经营面积在5000㎡以上的运营案例。 3、注册资金(实缴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意向承租方须出具本企业相关规模证明(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情况等证明资料)。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以上的材料证明以供出租方进行资格确认,出租方确认后并通过经理办公会后予以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意向承租方需携带《尽职调查确认函》到天津产权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竞租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如下内容: 1.已明确知晓,承诺该租赁房产用途仅用于从事经营医疗、医院经营。 2.承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产用途,不得从事与医疗服务类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不进行非法、违规活动。 3.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并结合经营实际自行购买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相关保险,对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各类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承诺需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等相关事宜。 5.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产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6.如承租方违反以上交易条件及披露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二、租金按三个月为一个缴费周期,押一个月付三个月。 三、物业按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四、承租方需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五、承租方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行办理政府要求的相关经营证照。 六、本次公开招租的出租标的中,其首层建筑面积309.62㎡目前处于出租状态,该区域不纳入本次招租范围。需特别说明的是,本次招租标的需与首层已出租区域共用一套消防系统,且本次出租标的的消防系统整体由承租方承担管理及维护责任。 七、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公开招租。承租期间,因水、电、天然气供应,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以及出租标的建筑物老化产生的非主体结构维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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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 | ****01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 支付行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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