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教育咨询、学科辅导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研发交流推广等内容。
2. 拥有3年及以上培优服务教学经验,配备稳定的专兼职师资团队(需提供师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
3. 近1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符合“双减”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违规补课情况。(需提供相关承诺函)。
三、报价文件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 上午12:00前。
2. 递交地点:内蒙古点击登录查看教务处
3. 递交要求: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4. 需提交的具体资料清单:包含项目总报价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需注明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合价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资质证明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清晰体现经营范围。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及期限)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名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5. 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服务相关材料:
1. 详细的服务方案,包含课程体系设计、教学计划安排、学情跟踪及成果反馈机制等,需贴合高中学生实际需求。
2. 师资团队介绍,包括师资名单、学历证明、教学资质证书、教学经验及相关业绩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材料:近3年类似培优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如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认为可证明自身实力的其他材料。
四、询价方式与评审标准
1. 请以人民币20万预算上限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含税总价。报价按照“单价、课时数”和“项目总价”分别列出。附课酬及税费、教材、教研及其管理服务费、授课教师食宿、交通明细。项目文件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提交。我校将组建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非仅以最低报价作为成交标准。
2.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合理性、服务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师资力量的配置与水平、以往类似项目的业绩与经验、机构的综合实力与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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