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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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衡高财审〔2025〕155号
衡阳市高新区长丰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可研费、初步设计费、概算编制费
预算评审意见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财政部、建
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
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财政部《基本
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财政部令第81号)、湖南省财政
厅《湖南省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审查监督办法》(湘财(96)基
字第346)、《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湖
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衡阳高
新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衡高新发(2022)205
号)、《衡阳高新区****
(衡高新发(2024)7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衡阳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送审的衡阳市高新区长丰片
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可研费、初步设计费、概算编制费预算进行
了评审,现将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衡阳市高新区长丰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际需要,需聘请第三方公司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现准备启动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评审依据
1、管委会领导对开发建设局申请的《关于衡阳市高新区长丰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可研费、初步设计费、概算编制费预算评审请示》的批示;
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文;
3、《衡阳高新区****
4、《衡阳市****
5、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预算书、项目电子版资料等相关送审文件。
三、评审情况说明
1、计费基数额暂以领导批示的申请报告中预估投资金额5,102万元计算,结算以该项目批复后金额相应按实计算;
2、可研费:送审金额为32,300元,审核根据衡高新发(2023)152号文,专业系数为0.8,工程复杂系数为1.0,不再进行折扣计费,审核金额为25,861元,核减6,439元;
3、初步设计费:送审金额为311,900元,审核根据衡高新
发〔2023〕152 号文,专业调整系数为 1.0,复杂程度系数为 0.85,
附加系数为 1.1,初步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40%,
下浮比率为 0.5,审核金额为 311,900 元;
4、概算编制费:送审金额为 34,300 元,审核根据衡财评
〔2024〕3 号文,专业调整系数为 1.0,审核金额为 34,300 元。
四、评审结论
本项目送审金额为 378,500 元,审定金额为 372,061 元(大
写:叁拾柒万贰仟零陆拾壹元整),核减金额为 6,439 元,审减
率 1.7%。
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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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5 年 5 月 23 日
| 单位:元 | |||||
|---|---|---|---|---|---|
| 财政投资项目造价明细表 | |||||
| 项目名称: 衡阳市高新区长丰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可研费、初步设计费、概算编制费 | |||||
| 建设单位: 高新区开发建设局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送审金额 | 评审金额 | 审增(+)/减(-)金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1 | 衡阳市高新区长丰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可研费 | 32,300.00 | 25,861.00 | -6,439.00 | |
| 2 | 衡阳市高新区长丰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费 | 311,900.00 | 311,900.00 | 0.00 | |
| 3 | 衡阳市高新区长丰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概算编制费 | 34,300.00 | 34,300.00 | 0.00 | |
| 合计 | 378,500.00 | 372,061.00 | -6,439.00 | ||
| 审核金额(人民币大写): 叁拾柒万贰仟零陆拾壹元整 | |||||
| 评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