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五象新区商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开展南宁市****
一、关于项目申报条件的调整
对《南宁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主体条件进行调整,调整为“1.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申报主体注册时间原则上须超过一年”。
二、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补充
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南宁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三、关于项目申报时间的调整
请项目申报单位于****前向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于11月20日前将《南宁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储备项目清单表》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
四、关于项目资金避免重复支持范围的补充
项目资金避免交叉重复,与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基建投资和其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等加强衔接,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金支持,包括已申领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邮政、供销社等单位以及商务部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避免与中央财政过往支持过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等项目出现重复支持,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已获得自治区级、市****
五、其他事项
除本通知对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外,其余工作仍按《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开展南宁市****
附件:南宁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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