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条件 | |
| 寿宁县****镇区道路(平溪线C412、岔平线Y124、环木线Y101)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 | |
|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镇区 2.2 控制价(估算价):255.99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35.9331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位于****,对镇区****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本项目控制价为****元,下浮8%,发包价计算方式为=(****-15181(保险费)-37459(安全生产费))*(1-8%)+15181(保险费)+37459(安全生产费)=235.9331万元。(2)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 :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3)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4)投标报价未按最终发包价格报价的将被否决。(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交易公告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的,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6)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服务费为中标价的1%。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 3.2 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3.3 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宁德市**** |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 |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 16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寿宁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 | |
|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寿宁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 时间:**** |
附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投标文件组成模板(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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