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网络动态报价。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首年租金)及押金(2000元)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之后每期租金支付以出租合同约定为准。点击登录查看在收到首期租金及押金后于收到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押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
| 加价幅度 | 0.002000万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等详见江神估字(2025)第0424号《价格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本次出租标的坐落于大公路253号原桥东水厂店铺31间目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反悔违约。 4.本次挂牌标的租金支付实行“先付后用”,租金按年度支付,挂牌价为首年租金,租赁押金2000元,租赁期满后,在没有违反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不计息退回。 5.租赁期内,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4%。 6.意向承租方均要求到现场考察清楚,与出租方沟通,承租后因场地不适应、经营项目不能开展等原因毁约,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现场踏勘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7.东边第3、19店铺采取原租户优先原则,且新租户须与原租户沟通店铺装修补偿事宜。 8.标的明细具体详见附件。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点击登录查看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 号)规定标准的 50%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450元,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前述通知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标准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900元。 6.【标的交付】交易双方合同已签订且承租方完成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押金全部支付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承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点击登录查看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承租登记(资格)审核 | 不需要审核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6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21: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 保证金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47956 开户行:上饶银行抚州**** |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点击登录查看抵扣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 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点击登录查看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租赁合同的; (6)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点击登录查看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承租方交纳租金时转为等额首期租金,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