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方信息 | |||
| 项目方名称 | 项目方联系电话 | ****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 项目方地址 | 青岛市**** | ||
| 中介服务信息 | |||
| 项目名称 | 金院路、智慧之城周边污水管道建设项目 |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设计 | 项目预算价格 | 153962元 |
| 开始竞价时间 | **** 15:50 | 竞价截止时间 | **** 15:50 |
|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自****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设计。 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 时间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 |
| 服务内容 |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金院路、智慧之城周边污水管道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城阳区**** 3.建设内容:对金院路(王沙路至高速口)污水系统重新梳理,在金院路两侧新建DN400污水管道,管道长约1100米,将两侧现状管道均接入新建主管道;在智慧之城小区****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投标单位须熟悉惜福镇街道地形,能独立展开工作。项目负责人对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应在60分钟之内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做到随叫随到全力配合甲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2.投标单位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需完成该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等内容。 3.中标单位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高质量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协助甲方完成发改部门(包括专家评审)批复。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要求,确认采购内容所包含的所有任务。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报价,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与社保与甲方进行工作对接。 5.中标单位确定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以及中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进行审查、核实,若审查不合格、核实不合格、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 6.投标企业须熟悉惜福镇街道地形及现状,中标后甲方会与中标企业面谈,若中标企业未能对甲方提出的惜福镇街道地形及现状问题进行有效回答及建议,甲方有权单方面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8.中标报价一次包死、不做调整。编制成果提交并通过审查后,经验收合格后,视财政资金情况支付,如果财政资金未到位未支付,甲方不承担责任。 9.拟中标单位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如超出时间,甲方有权单方面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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