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DA-NMG-GDYH-006)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
本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2027年零售信贷部公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64.41万元(含税),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二:包头市;标段三:鄂尔多斯市
【1】标段二:包头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2】标段三:鄂尔多斯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获取时间:从**** 09:00:00到**** 17:00:00。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递交截止时间:**** 09: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开标时间:**** 09:0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无;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解晶晶
电话:0471 - ****
邮件:****@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东站西侧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区A楼9层903
联系人:钮安楠
电话:****
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20)(盖章)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签名)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2027年零售信贷部公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2027年零售信贷部公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三次)(招标代理编号:DA-NMG-GDYH-006)已由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2027年零售信贷部公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三次)。
2.2招标范围:(1)赋强公证(房抵经营+房抵消费+期供变更)、(2)预抵押/正式抵押、(3)对自然人身份、婚姻、亲属关系等法律事实的公证服务。本项目分标段进行招标:标段二:包头市,预估金额为11.36万元。标段三:鄂尔多斯市,预估金额为9.18万元。(其中本项目标段一已完成招标)
每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同时投标全部标段或部分标段,本项目最多只允许投标人中标一个标段。
2.3项目性质:服务。
2.4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为64.41万元(含税),本次招标的标段二标段三总预算为20.54万元(本次招标采购并非采用“打包总价”方式,本预算为我行基于历史业务数据估算的业务体量参考值,并非固定打包金额。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具体服务内容的单价。中标后,最终结算将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量据实结算。)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7服务地点:详见2.2招标范围
2.8中标人数量:每标段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须提供扫描件,如提供客观原因说明,说明需盖章)。
3.2 具备司法厅颁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扫描件)。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 3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 1.企业依法纳税凭证;2.原则上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 5 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提供近一年以上由本公司直接缴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6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提供承诺函)。
3.7 未被列入本行“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
3.8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位置为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3.9 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提供查询截图,http:****。
3.10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含虚假成分,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3.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存在欺骗、欺诈的行为;
3.12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供承诺函);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部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自行把握时间。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 日 9 时 00 分 00 秒(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6.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呼和浩特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 903
联系人:钮安楠、袁雨丹、王雅琪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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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 招标